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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至理格言 >易經 >第5卦

《易經》第五卦 需 水天需 坎上乾下

  需:有孚,光亨,貞吉。 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需有孚,光

亨,貞吉。 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于郊。 利用恆,無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 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 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 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需卦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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