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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第三十八卦 睽 火澤睽 離上兌下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
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無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 無初有終,遇剛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 見豕負涂,載鬼一車, 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
媾,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睽卦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