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給好友

首頁 > 至理格言 >易經 >第53卦

《易經》第五十三卦 漸 風山漸 巽上艮下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 止而巽,動不窮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囗囗,吉。

  象曰:飲食囗囗,不素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丑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順

相保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愿也。

  上九:鴻漸于逵,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囗 = 彳 + 干 + 亍

漸卦終

 

推薦給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