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至理格言 > 道德經 >大象章第三十五
執 大 象 , 天 下 往 。 往 而 不 害 , 安 平 太 。 樂 與 餌 , 過 客 止 。 道 之 出 口 , 淡 乎 其 無 味 , 視 之 不 足 見 , 聽 之 不 足 聞 , 用 之 不 足 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