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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希有分第六
【分解】
前分說的不可以身相見如來,此理甚深。
佛恐眾生,疑佛是虛無,所以將不住相之甚深般若,反覆而申明之,令眾生斷疑而生正信。
此疑從前面無住布施和非相見佛兩段經文而來。
蓋因凡夫布施,皆是住相布施,凡夫觀佛,皆是住相觀佛,凡夫不知布施不住相,其功德更大。
觀佛不住相,其智慧更深。
所以佛教人以無相之因,契無相之果,因深果深。
此義難信難解,故云正信希有。
【本文】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釋 尊 , 頗 有 眾 生 , 得 聞 如 是
言 說 章 句 , 生 實 信 不 ?
佛 告 須 菩 提 , 莫 做 是 說 。
如 來 滅 後 , 後 五 百 歲 , 有 持 戒 修 福 者 , 於 此
章 句 , 能 生 信 心 , 以 此 為 實 。
當 知 是 人 , 不 於 一 佛 二 佛 三 四 五 佛 而 種 善 根
, 已 於 無 量 千 萬 佛 所 種 諸 善 根 。
聞 是 章 句 , 乃 至 一 念 生 淨 信 者 , 須 菩 提 , 如
來 悉 知 悉 見 , 是 諸 眾 生 , 得 如 是 無 量 福 德 。
何 以 故 ? 是 諸 眾 生 , 無 復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 無 法 相 , 亦 無 非 法 相 。
何 以 故 ? 是 諸 眾 生 , 若 心 取 相 , 則 為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 若 取 法 相 , 即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
何 以 故 ? 若 取 非 法 相 , 即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
是 故 , 不 應 取 法 , 不 應 取 非 法 。
以 是 義 故 , 如 來 常 說 , 汝 等 比 丘 , 知 我 說 法
如 筏 喻 者 。 法 尚 應 捨 , 何 況 非 法 。
【概論】
本分,是因為須菩提,聽如來佛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那句話,以為菩薩(即具覺性之眾生。)未有不信受而奉行的。
但是恐怕末世之凡夫眾生,聽此妙理,不能生信。
怎麼說呢?因為如來佛在第四分,說菩薩不住相布施。在第五分,說佛非色相,所以不能不使後世人,疑到佛與法,二皆無相。若是無佛無法,蚩不是人法雙泯,因果俱空了嗎?
所以須菩提恐怕末世眾生,聞此真空無相的教理,難生信念。
因而當機,發此一問。接著如來佛,告須菩提曰,蚩無其人,不過生信念者,不是尋常的人。必須諸惡莫作,(持戒)眾善奉行的,方能生信念。
何以故呢?因為人之心念,念念有生住異滅四相。
念念不住,一彈指有九十剎那,一剎那心念,有九百生滅,微細已極。
眾生背覺合塵,念念皆是塵勞相,既為根塵識十八界所迷,耽著五欲之樂,又為五陰色受想行識所蓋障,欲得一念生淨信者,甚難甚難。
今聞此經之章句,能有一念生淨信,必是大根基之善人,方能信任其道。
因為這個好種子,已在八識田中生了善根,無論何時,這個種子是要發的。所以彌天罪惡,難得有個悔字,無量妙法,難得有個信字。
信為功德母,諸佛菩薩,起初修道至證道,皆從一個信字入手也。
眾生有此一念信根,即種了未來的善果,故此一念信心,其福德即不可思量。
所以如來並直示其悉知悉見。言眾生雖無量,然而皆在如來性海之中,眾生一舉一動,如來無不見者。
又告以眾生一念淨信心生,則四相,(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法相,(執於此經言說章句。)非法相,(陷於沉空無見。)即不復存於心。
為見凡所有相,皆為本覺中所無,眾生若有取相之心,即著了四相。
若有取法相之心,也是著了四相。若取非法相,又偏於空,落於斷見。
所以斷之曰,要悟真空無相的道理。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兩邊都要不執著,就是因取法則滯於法,但性中本無法。
取非法則泥於空,又不能不假法以悟性。所以用舟筏來比喻。
渡了河,不得不捨筏而登岸。
意思就是既悟得本性,已無所謂法,若未悟本性,徒執非法(真空無相)之見,還是不能度生死。禪錄云,汝無拄杖子,我給你柱杖子。你有了柱杖子,我奪卻你的柱杖子。
這就是教人捨法破法執也。傅大士曰: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也就是假法悟性的意思。
【講義】
須菩提向如來佛曰:世尊!我師父所說不住相布施,又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個無相真空的妙理,有大乘根基的善人,自必信受奉行,卻是有大多數的眾生,聽見這個說法,能生實信嗎﹖
如來佛,就告須菩提曰:你不要這樣說,我說的法,雖是深妙,豈無全信的人嗎﹖
不但現前有之,至於將來,也是有的。
就是到我死後,後五百歲,有持守戒律廣修福田的人,能信此經中一章一句,自能信以為實。也就可以知道這種人,善根深厚,不僅是一二三四五佛所種的善根,乃是從無量佛種得來的善根。
若是有這個善根的人,聞此一章一句,心淨不亂,心信不疑。
「須菩提」乎!如來我,以佛慧佛眼,就洞悉此種淨信眾生,便通佛性,就可得到如十方虛空無量的福德。這是什麼緣故呢﹖這就是因為此等眾生,善根純熟,已悟得真空無相的道理,已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四相。
並且無法相,(執著此經章句,實信其言說,落於有見,是法相。)也無非法相,(執著於沉空守寂。陷於無見,是非法相。)這個緣故,就是這種眾生,若心有所取,即著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
若執著此經章句,也是著了四相。若心執偏空,就是固執人死身心皆斷滅,歸於空無的一個錯誤的斷見,也與著四相無異。
所以要放下兩頭之見,不應執有,也不應執無,方可悟入性空,自然離法。因這個妙理,所以如來我,說此法,也是不得已。
是因為要汝等離相見性,超越彼岸,不能不假此法門,使汝等度脫生死的苦海。倘是汝等見了自己本性,證了涅槃之樂的時候,我法就可以捨去,已無用矣。
這個比喻,就好比編竹為筏,渡人過河,到了彼岸,此筏就無用了。
似此佛的正法,尚且要放下,何況不是佛法的世見文詞,又有什麼堅執不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