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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巴勒斯坦人有堅甲利?

以色列人自 1948 年建國的當初就與住在當地的巴勒斯坦「原住民」發生土地上的糾紛。今天不但糾紛還沒終止,以色列還不斷地在 1967 年佔領的土地上建造違法的民房,商店,學校等等,因而繼續製造新的爭端。以色列的建國雖然有聯合國的首肯,但在原已住在當地的巴勒斯坦人的眼中不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搶奪他們的祖先所遺留下來的土地,因而與以色列人種下不共戴天之仇。很多巴勒斯坦人因而到今天還過著遷徙流離的難民生活。

本文無意討論兩者在歷史上或當前的爭端孰是孰非。可是有人把巴勒斯坦人以自殺的行為去抗爭以國的堅甲利器叫做「恐怖份子行為」而大加撻伐之際,筆者就覺得是非不能分得那麼清楚,也認為大有討論的餘地。 本文的主旨便是要在這方面稍微加以討論。又,筆者也有認知,對這件事的看法會因人而異,見仁見智,在所難免。在此僅提出個人的看法與讀者共同思考,也敬請不吝賜教指正。

從電視螢幕上我們都看得很清楚,以國軍隊以坦克車,直升機,噴射機,短程飛彈等現代化武器如入無人之境,肆意射殺巴人,炮轟民房,輾壓車輛等形像,令人不由地?生惻隱之心。巴「國」人民僅有的武器是步槍,手槍,石頭和粗造的小型爆彈而已。這種力量懸殊的對比很像基督教的聖經上所記載的「大衛和柯利亞」決鬥的故事。十幾歲的男孩大衛手上所持的僅是一枝打鳥用的投石器,柯利亞卻是一位身穿鐵甲,手持鋼刃的魁梧將軍。 又如以棒球賽為例,以軍和巴軍的對峙有如一隊成棒和一隊少棒在競賽,勝負早已定奪。

用軍事術語來說,以巴之戰是一支擁有二十一世紀軍備的精兵對一群只具十八世紀軍備的散兵之戰,所以從來就沒有人會懷疑勝負誰屬。 巴國人以炸藥繃在身上然後伺機在敵人的陣地引爆的行動可以說除了步槍和石頭之外的唯一「攻擊」武器。我們絕對有理由相信,如果巴人有更好的武器可以用來殺傷的話,他們一定會去使用的。君不見在不久之前以國曾在一艘商船裡查獲一大批傳將運進巴境的現代化武器嗎 ? 奈何在沒有任何其他武器之下,「人身炸彈」的戰術便成為唯一的選項了。

在這種戰力懸殊的態勢之下,把敵我同歸於盡的自殺行為看成「恐怖份子行為」頂多只對了一半。對的一半是因為它確實殺傷了無辜的民眾,錯的一半卻是忽略除了「人身炸彈」之外巴人別無其他軍備可用的事實。 但我們也不要忘記,這些「人身炸彈」著實不易潛進以國的軍營去造成傷害,所以就被迫求其次而轉向攻擊老百姓了。 再者,巴勒斯坦人還沒有正規軍,沒有訓練有素的軍人可以捍衛自己的領土,所以也只能以無須經過精練的志願「兵」繃上炸彈就上戰場了。

反觀以色列的軍備,他們不但年年研發新武器,而且也接受最新式的美援武器。有了這些堅甲利器,以國軍隊根本用不著「人身炸彈」的武器。但是,如果他們也使用這種人身炸彈去殺傷巴國的軍民的話,這下子就可說是百分之百的「恐怖行為」了。

巴勒斯坦人在 1948 年遭到喪失土地,淪為難民之恥。近年來雪上加霜又目睹在他們應有的土地上,對方不斷地大興土木,擴充其非法的佔領。在此情形之下,把「人身炸彈」和「恐怖行為」劃成等號的評語,可以說是一方面不了解或不願意去了解人性,另方面是在巴人的傷口上殘酷地撒了一把鹽。 巴國軍民除了坐以待斃之外只能盡其所能提出反抗與報復的行為,後死也甘之如飴了。反之,說人身炸彈是恐怖行為的人,無疑是要坐視巴國軍民坐以待斃而已。 這種對巴人一面倒的譴責似乎言中了福佬話的一句話,「別人的囝仔死未了」,顯然有失公允。

巴勒斯坦人民為了爭取自己的尊嚴,維護自己的生存就做困獸鬥一般的掙扎。在非常貧乏的環境之下,他們使用「人海」戰術的理由是可以瞭解的 ( 但不一定諒解 ) 。以色列最近攻擊 Jenin 城,外傳有大屠殺的嫌疑。聯合國決議要派員查證,以國卻以種種藉口及條件阻撓而終於不能成行。但以國的官員自己也心內有數,糊亂殺人並不是什麼光榮的事,所以才不准外人進來調查。但是,如果大屠殺屬實的話,那麼以「合法」的武器行「不合法」的殺害比起以「不合法」的人身炸彈做「不合法」的殺害,哪一方的殺傷力比較強,過失比較大,不也就很清楚了嗎 ?

戰爭無論大小都含有「較力」和「鬥志」的兩個成份。其過程差堪可以運動比賽的「回合」來比擬,所不同的是戰爭的「回合」經常是個無期限的馬拉松戰。 我們常聽說「敵人可殺我身但不能滅我志」,以巴之戰亦然。好戰的以國總理夏隆頂多只能在較力上佔幾個回合的上風,卻只會增強對方的鬥志,對「和平」的前景絕無助益。退一步來說,如果巴勒斯坦人只能以石頭為抗爭的武器的話,他們也不會屈服於以色列人的坦克車以及所有其他的武器的。既使坦克車把這些石頭都壓碎了,他們也必會把這些碎石和散沙凝聚成磚塊,繼續再丟向以軍的坦克車的。

二次大戰後地球村上的幾個角落發生了長期的爭端,較著名的有北愛爾蘭的新教徒與舊教徒之爭,西藏的抗暴,印巴客什米爾之爭,以及以巴之戰。其實台,中關係也常處在緊張狀態。在討論以巴問題時也不能不引為警惕,並極力尋求和平解決之道。究竟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都只會讓雙方都掉牙和失明的兩敗俱傷局面而已。 中國應該放棄以屠殺與侵略為內政和外交的五千年傳統,換以二十一世紀民主,和平,與友善的心胸與台灣,西藏,及其他名國相處。如果他們妄想要併吞台灣的話,我們也必以巴勒斯坦人為例,勇敢地站起來,誓死捍衛美麗島這塊神聖的土地。現在我們自己所需要的是全民對這塊土地的認同和生死與共的決心。讓我們一同來加倍努力從事於本土意識的教育和宣傳吧。

(原載自由時報6/13/2003 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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