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長官的貪瀆

普羅岷西亞城的地方官賈西亞常常招集郭懷一等大結首來開會,也數度拜訪郭宅建立私誼,五月初有一名大結首、三名小結首被民眾打死,賈西亞對此不解,希望郭懷一能站在大結首的立場協助荷蘭人。
郭懷一指出因荷蘭的法律有捉逃稅可得獎金的做法,地方官、士兵都盡忠職守努力捉人領賞,當街開槍,橫行無忌,這就是造成民怨。
何以捉逃稅會造成廣泛的反感,其更進一步的了解是官員的貪污所造成的。依據「冰山原理」即在水面下的冰山是露出來的十倍,有若官員貪瀆其金額收入如冰山之一角,官員貪污的錢就如看得到露出來的部份,尚有看不到的在水面下則是眾多下級官員因上級的不正所引起的效應,這正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的道理。
則依官位的高低其效應成正比,荷蘭第十任台灣長官費爾勃格是位貪官,在其掌權期間造成上下貪污,引起人民的怨聲載道。官位大則有機會貪的大,但是下級官員見到長官如此,也跟進。如此下下級官員也必然效法,以致全台灣都捲入在貪官壟照之下,加上時間因素愈來愈烈。尚有從制度面著手貪瀆的,例如紅毛人為人頭稅捉偷渡客,就是將貪瀆合法化,使不願貪污的人也混水摸魚,成了一個大染缸。表面為荷政府增加稅收,實際上政府的利益擺旁邊,反成了官員貪贓先飽私囊的絕佳機會。至於產生反抗力量,可能危及荷人的安全,貪官根本毫不考慮,理由很簡單,官員先有個人收入是首要的,他又沒有愛台灣的心,台灣的死活與他無關。只要時間一到,貪官調往他處,告老還鄉,歪來的錢先匯往他處慢慢享受,台灣的問題留給後來的人頭痛。
到了一六五二年荷蘭士兵六人一組,除了追查無照新移民外,還挨家挨戶進入屋內粗暴魯莽地搜索,更強行帶走貴重物品及女人。
荷蘭駐台灣長官將貪來的錢全部運到外國,這將又造成對台灣人的二次傷害,錢是會生息的,將母錢移到永不回頭的地方,所生的利息將變成外人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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