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活動

台灣在滿清的壓制下卻無法控制台灣的經濟活動,台灣以價廉物美的米、糖出口至中國,並從中國進口雜貨、日用品。中國對台灣商品殷切的需要,促使台灣農產物市場發展迅速。
台灣人以台南安平為海上運輸中心,將台灣島內各處所生產的物品與中國大陸進行貿易,所以在一七二五年,在台南成立了商人同業組織「台南府三郊」。這種商業組織的出現,加速了台灣農村經濟。
再到十八世紀後半,台灣移民逐漸進入高潮,私渡來台者接踵而至,隨之土地開拓由南至北的掀起空前盛況,島內商業及大陸貿易更為發展。於是,各港開港的時間是一七八四年鹿港、一七九二年八里坌、一七九四年艋鉀。「一府二鹿三艋鉀」的本島性商品流通機構由此告成。大陸貿易也更加興旺,商人和商品的往來也愈趨頻繁。
滿清政府于一八四三年(道光二三年),把舊有的田賦穀納制,改為新的銀納制,原本這種將制度的更改是為更有貪污的機會(請參閱p郭光侯事件),但在另一方面也擴大貨幣經濟、商品經濟。
滿清在鴉片戰爭(一八四二年)戰敗後,歐美勢力大舉侵略中國,台灣此時也與中國一樣受到西方的壓力,台灣各港口開放,如淡水(一八六二年).雞籠(一八六三年)。安平(一八六四年).旗後(一八六四年)。又台灣物產豐富為西方列國所需,所以大批的西方洋行也來到台灣,直接引起台灣茶、台灣糖對外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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