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 6:6 至8節全文如下: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 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 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這段經文是要求人的行為要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這是記載在舊約彌迦書中,上帝要求人要誠實、不貪、正直。
申命記在32章中摩西作歌他說:我要宣告耶和華的名,你們將大德歸與我們的上帝 :4 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
在列王記上 3:5 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6 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7 耶和華我的神啊,如今你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9 所以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能辨別是非。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
列王記上 3:10 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3:11 神對他說:「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12 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13 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
所以後有所羅門王有一個判例即是二位婦女爭奪新生小孩時,他就很有智慧地找出誰是母親。28 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裡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
這一篇的前題是3:6 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
詩篇 33章中其標題是「頌讚耶和華之誠信功能」 :4 因為耶和華的言語正直;凡他所做的盡都誠實。
詩篇 111章是「讚美耶和華衿憫其民永記其約」在8節中說:「是永永遠遠堅定的,是按誠實正直設立的。」
傳道書 12:10 傳道者專心尋求可喜悅的言語,是憑正直寫的誠實話。11 智慧人的言語好像刺棍;會中之師的言語又像釘穩的釘子,都是一個牧者所賜的。
以上講到的重點是為人的大道理,要誠實、公義、正直、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那麼各位你有沒有認識一個人是誠實、公義、正直、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人,可能會有。但是我若問各位你有沒有認識一個民族的人全都是誠實、公義、正直、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人。
答案是有的,而且是說台灣人。台灣人是不是全都誠實、公義、正直、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人,在荷據時期即1624至1662年之間有一項記錄稱為「沉默貿易」(Silent Trade),這是說荷蘭人在台灣時看到了全世界都沒有的一種交易,這種交易人與人之間並沒有見面,也沒有對話,當然今日所用的電話、傳真、e-mail更是沒有。台灣人如何做生意,完成交易呢?
荷蘭人看到的實景是,若有一個人他有一樣東西要出售,這樣東西是有價值的,他將東西置於交通的路旁,找一塊大石頭上,舖上樹葉,把樹棄用小石壓好,再將欲出售的物,置於樹葉之上。讓人一眼就看出這是故意擺設的,並不是無主之物在路邊。於是這個人就離開回家。我們來假設這個物品是一小塊金子。因荷蘭人來台時發現台灣人的項練是閃閃發亮的小金塊,在那個時侯台灣所出現的金子絕對不是進口貨,一定是台灣所產的。
這件物品金子置於路邊,凡是路過的人都可看到。看到金子是貴重的,又是自己所喜歡的,但是自己沒有相對的物品來交換,於是就放棄交易,但也沒有因沒人看見就偷了該塊金子。 這件物品金子就這樣放置在大岩石上,直等到有一位攜帶二張鹿皮的人看到了。他認為二張鹿皮與這小塊金子是合理的交易,於是他將二張鹿皮置於大岩石之上,取走了金塊。
隔了二星期,那位將金子置於大岩石之上的人,再重回到大岩石,看到了有二張鹿皮,於是他取回鹿皮。這樣完成了世界沒有的交易。荷蘭人看到了,並記錄下來稱為「沉默貿易」。Silent trade
我們再來回顧這個交易,首要是全體台灣人的品德是高尚的,是誠實、公義、正直、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人。全都是這樣的人居住在台灣島上,才有辦法完成這項世上所無的交易。經過大岩石若有一百人,只要其中一人有貪念,這個交易就被摧毀了。我認為這種交易行之有年,直等到荷蘭人看到並記錄下來。
在這裡因提到金子,我也順便講到台灣所出產的金子。荷據時期荷蘭人努力地尋找台灣金子的出產地,他們找到了一條黃金河稱為哆囉滿河(Danau River)。這條河就是今天的立霧溪。在十六、十七世紀西班牙人的航海探險除了增加國土外,尚有發現極多的金、銀礦山,一躍成為富國。因之使歐洲人熱中黃金,荷蘭人也不甘人後,多次派遣探險船隻。荷蘭人對金的獲得是經過交易得來的,西班牙人是因殖民地的佔有而獲得的。
1582年,有一西班牙船長船行通過台灣附近時,其航海日誌記錄:「有一來自中國的漳州人Chinchou告知,「該島富有其地有金礦。」1622年,荷人入侵澎湖後,有一戎克船自漳州來,該船船長告以:「為了將荷蘭人引導至中國主權以外地區,可託漳州官憲派領港人來。該地名為淡水,距離大陸二十三、四荷哩。該地有大量產金,糧食剩餘,適合大船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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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
1624年荷蘭入台,忙於佔領征服先住民,1636年,荷人確保台灣以後,才推動各項產業,探金的活動於是展開。1636年,在南部瑯嶠(恆春)山中河床上發現有砂金。
1637年二月三日
,第五任長官德包爾派遣一艘戎克船,由中尉約翰•尤里昆松•凡•陵阿(Jan Jurrianensz Van Linga)率領,從海路前往東部卑南岬附近。這艘戎克船回到大員。約翰•尤里昂松向荷蘭長官報告說,卑南岬附近確有黃金。四月時,荷人Cornelis Van Zanen率12名荷人、15名漢人,攜二個月份的糧食自卑南出發,北上噶瑪蘭(Cabaran)尋金。可惜天公不作美,半途遇大雨而折返。1638年一月,荷蘭第五任長官德包爾再度派遣商務員馬丁.衛斯陵(Maarten
Wesseling)率領一支小部隊長期駐紮卑南岬地區,一面尋找金礦,一面了解東部先住民的情況。衛斯陵深入了解先住民族學習當地語言。1639年三月,衛斯陵率領六百名卑南人往東海岸北部的里腦(Linauw花蓮港附近吉野庄舟津之地,現稱吉野村化仁里)地區尋金,但先住民因鳥鳴聲不祥,拒絕尋金,所以中途折返。但此行中,發現附近有數名白人在活動很有可能是業已侵佔台灣北部的西班牙人。1641年一月,衛斯陵在Carruare山中得到金三匆(約十一公克)。三月衛斯陵在北部的Patscheral(壽南方的阿美族舊社),從帶有金項鍊裝飾居的民口中探知金產地在水連尾Sililien或是Takijlis(立霧溪旁的阿美族舊社)。衛斯陵努力尋金,直到離西班牙人所在的雞籠城四荷里處,但仍無重大收獲。衛斯陵的工作持了三年。
1642年一月,第六任荷蘭長官保羅.杜拉弟紐司率領一支353人的大部隊,由赤崁出發,前往台灣東部。經過一個月長征,征服了花蓮北部及東部許多先住民部落,據聞悉要到達其利斯巴(Takijlis)及里腦三產金之地,路途尚遠,乃決計返回大員。盛產黃金的哆囉滿河Danau
River仍然如謎一般。
1643年三月,上尉彼得•彭恩(Pieter Boon)率士兵236名,乘戎克船經淡水、雞籠至Taraboan探查金礦,
五月十七日
返回大員,結果失敗,隊員多人患病,商務員Pels並告身亡。二年後上尉彼得•彭恩又率兵探金,因氣候酷熱,隊員160人返大員後,四十日之內有六十人死亡。
荷人經多年的努力,查覺到派遣眾多人力從事探金,利不及費,所探得的不是心中想要的整座金礦山,而只是在險峻山間溪流中流出的若干砂金而已,而這些砂金又需在大雨之後才會出現,且年量不過是40到50 里耳(一年得1350公克而已)。 連付遠征費都不夠,完全浪費公帑。因而荷人探金改變方法,不再派遣遠征軍從千山萬水中尋金,探金事業改派員駐在當地,以節省經費,一邊學習當地語言,一邊蒐集有關情報。依此方法1646年,荷人派年輕的職員到Tarraboan等地,定居該地,學習語言,收集情報。 荷蘭人佔據台灣三十八年間,哆囉滿始終只是一場夢。然而,就在荷蘭人離開台灣數年之後,整座的黃金礦出現了,地點在基隆與宜蘭之間的山區,亦即著名的九份金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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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河位置圖,圖點處即為九份金礦,所以基隆亦為金沙河,盛產時每日有三千人在洗金。
我們再回到聖經,很奇怪上帝將黃金給台灣,但是荷蘭人努力尋找,都找不到。在瑪拉基書 第2章「嚴責祭司違命約」:1 「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4 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人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6 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依據以上聖經的話語,荷蘭人之沒有找到黃金河有相當的關係.但是台灣人的誠實、公義、正直、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人,上帝有沒有特別眷顧台灣呢 ? 答案是有的。請參看「上帝送給台灣的嗎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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