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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美國牛雜屬於內臟器官組織不可進口

[民報專欄]

[2015-03-24 05:35:35]

 

美國牛雜進口的風險危害有三:新型庫賈氏病、萊克多帕胺、與致命的O157大腸桿菌的感染,本文專談新型庫賈氏病的風險。

自從1996年全世界定論,狂牛病的牛肉與新型庫賈氏病的致病因果關係以來,到今年三月全世界共有226例新型庫賈氏病病人,其中184例是在英國發生(177例 )或曾經住過英國。美國有4例,2例是居住英國所感染,另兩例應為境內感染。加拿大有2立,其中1例是居住英國病人,另1例為本土型。顯示美國與加拿大都有境內感染病人,當然有牛隻異常普利昂蛋白質之存在,他們感染疫情流行病學都不明。而美國努力在牽拖,說第三例幼年住沙烏地阿拉伯應該是當時感染的,第四例則推說經常旅遊歐洲,應該是境外感染。日本也一樣,那一例只在英國住24天,也說是英國感染的。目前像這些有境內感染的國家除了美、加,還包括法國、愛爾蘭、義大利、荷蘭、葡萄牙、及西班牙。

原來OIE(世界動物協會)把每一國家一有無出現境內感染狂牛症,而分為四級,美國這幾年來努力在為了改變不能出口牛肉之窘境,設法在OIE重新把狂牛症國家分為三級,美國列為風險可忽略國家「Negligible BSE risk」,台灣反而與英國同屬一級的風險已控制國家「Controlled BSE risk」,世界強權鴨霸行徑莫此為最。

台灣曾出現1例新型庫賈氏病,為長住英國七年,屬境外移入。但美國CDC網站,在介紹新型庫賈氏病衛教資料時,忽略提醒台灣病人長住英國的事實,略而不談。其實我們台灣不像美、日出現過境內狂牛症啊,為何要歸類與英國同級?

美國農業部出口認證計畫(EV Program )可進口台灣包括任何50州的牛肉,及宰殺前100天進口的加拿大牛肉,也保括台灣可以允許進口國家輸到美國的牛肉,目前合乎條件的僅限紐、澳兩國。資料需詳載於每批出口的標示裡。

而台灣出口需要條件(Export Requirements for Taiwan TW-153 ),最後一次修訂是在2015年3月17日,是為了幾個州出現禽流感而改變牛肉出口條件。最匪夷所思,台灣政府早已簽了協議書,明載可進口的牛肉包括牛齡30個月內的帶骨牛肉、牛肝連肌、牛舌、陰莖、睪丸、牛尾、肌腱、及橫隔膜 。

但很矛盾的是不准輸入的牛肉,在協議書又明載;包括不可輸出肉頻頭骨、腦、眼睛、脊髓、內臟器官(internal organs)、與絞碎牛肉。其實中文的internal organs,漢文為內臟,醫學上稱為visceral organs or viscus,不管是全世界那本醫學辭典一定把內臟的定義,指人或動物胸、腹與骨盆三大體腔內的器官與其相連接之組織包括神經、血管、淋巴、靭帶、脂肪與腹膜等纖維組織。

內臟器官感染造成新型庫賈氏病風險高,主要是因含有或容易被血液、淋巴或神經所污染的異常普利昂蛋白質。內臟本身或所包括無法切割的血液、淋巴或神經被證明有異常普利昂蛋白質的存在。由於潛伏期過長,而暫時低或無感染率,但先進國家包括歐盟一直反對牛內臟的進口的原因。

而美國常忽略這些科學資料,特別會以要求提出科學資料來對付科學比他們不發展的國家。可以從WHO把器官組織從2006年調整為2010年,觀察時間的延長與科學的進步,器官與組織含異常普利昂蛋白質或感染率增加。譬如感染動物羊奶與牛奶就已證明異常普利昂蛋白質的存在,而其感染率需進一步研究。加拿大公共衛生的網站就會誠實告訴大家這個事實。

異常普利昂蛋白質之危害至少有兩項,包括引起人類或動物的普利昂疾病、與對環境的污染。後者由於異常普利昂蛋白質會存在於土壤,而成為很重要的感染源。讓我們在防範新型庫賈氏病或狂牛症時,為了品質的維護,而應奮力阻止內臟與牛雜的進口。

至於政府常會推說專家委員會決定的,但是開會記錄不應只給結論,因為結論常常不是投票、共識而是行政單位導向,其實應該把正反意見並列,以逐字稿呈現。而不應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3年度「牛海綿狀腦病(BSE)專家諮詢會」第3次會議紀錄:「案由四、有關牛雜碎案。食道、血管、骨髓、頭骨肉、面頰肉、血液及牛脂為非內臟牛雜碎產品,骨髓需確認來源。」這樣簡單不負責任的結論。

既然政府已經執意要不理會對國民健康有風險,而要開放狂牛症疫區的牛肉與牛雜,身為消費者請注意兩件事:一是食用牛肉時要慎選其原產地,避免來自疫區的食品;二是倘若罹患變異型庫賈氏症無法請求國家賠償,因為政府已經說「風險很低、很低」,但沒有說「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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