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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抱怨、勞工不滿、小英也傷 (黃暐瀚); 明年4種加班費怎算 看完這圖表秒懂

[職場精力湯+三立新聞網]

[2016-12-09 05: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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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一例一休闖關成功,除了大家關注的7天國定假被刪除之外,加班費計算方式也增為4種,若企業未按新法給加班費,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一例一休明年元旦上路,明文規定勞工每上班7天,需有1天例假日及1天休息日,加班費算法也不同。不少人以為加班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算,讓企業人力成本大增,業者大喊吃不消。

依《勞基法》新規,加班費分為4種計算方式,若在平常日加班,前2小時每小時增加1/3薪水,之後每小時加2/3;休息日加班除了要給1天薪資,前2小時需再加1/3,之後每小時加2/3,且不滿4小時也要以4小時計算。若國定假日加班工資加倍,未滿8小時一律以1天計算;例假日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需加班,則要加發1倍工資並予以補休1天,未滿8小時同樣以1天計算。

另外,休息日加班費折算成補休是否需依比率換算,只要雇主及勞工雙方同意,就能將加班費換成補休,若勞工拒絕雇主必須給加班費。

▲《勞基法》新制加班費試算。(製圖/三立新聞網,點圖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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