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影音網>《星期專訪》陳明通︰馬應重組談判團隊 恢復人民信心vs國防部:若情勢緊迫 共軍可能對台動武
《星期專訪》陳明通︰馬應重組談判團隊 恢復人民信心vs國防部:若情勢緊迫 共軍可能對台動武

[轉載自:Liberty times]

[Linda]於2014-08-31 22:53:40上傳[]

 

國防部:若情勢緊迫 共軍可能對台動武

〔本報訊〕國防部發布「103年中共軍力報告」及國軍「5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內容顯示,中共對台威脅未曾稍減,兩岸軍力失衡且差距不斷擴大,若情勢緊迫,中共仍有可能直接攻擊台灣。

國防部發布報告顯示,中共對台威脅未曾稍減,若情勢緊迫,中共仍有可能直接攻擊台灣。圖為去年國軍漢光29號演習在澎湖武德海灘預演,模擬對海上共軍登陸船團猛烈攻擊。(資料照)

國防部發布報告顯示,中共對台威脅未曾稍減,若情勢緊迫,中共仍有可能直接攻擊台灣。圖為去年國軍漢光29號演習在澎湖武德海灘預演,模擬對海上共軍登陸船團猛烈攻擊。(資料照)

聯合報報導,根據「103年中共軍力報告」,今年中共軍事預算首度突破8000億人民幣(約3.9兆新台幣),比去年多12.2%;相反的,我國國軍因「勇固案」裁軍,兵力可能再減少1成,兩岸軍力我消彼長。

報導指出,中共兩棲作戰兵力仍不足,尚未具備犯台的戰力,不過未來共軍若有足夠兩棲戰力,或是情勢緊迫需要,仍可能侵台。報導引述國防部官員說法,「情勢緊迫需要」有3種可能狀況:1、台灣改變現狀、宣布獨立;2、台灣內部發生政治動亂;3、中共領導階層出現重大變故。但評估共軍現況,若對台動武,可能以軍事威懾、封鎖、火力打擊為優先,而非直接攻擊本島。

報導更提及,共軍兩棲兵力近年來明顯提升,其中烏克蘭出售的大型氣墊船「野牛」,2小時就能抵達台灣西部灘頭,可搭載近一營兵力,可在魚塭、潟湖等難以搶灘的地區登陸。目前中共有4艘野牛,未來如增購或仿製,對台灣威脅極大。


===============================================

《星期專訪》陳明通︰馬應重組談判團隊 恢復人民信心

記者鄒景雯/專訪

針對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政府指控涉嫌洩密一事,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陳明通受訪指出,要杜絕「洩密」或「資訊外洩」事件的發生,政府必須重建談判團隊的管理制度,包括:對人方面,應該建立一套涉及談判人員的忠貞調查制度,以及談判期間的行為規範;對事方面,應該建立一套談判資訊取得及監督機制。若要恢復人民信心,最直接的辦法是重組談判團隊。

台大國發所所長、前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記者王藝菘攝)

台大國發所所長、前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記者王藝菘攝)

問:您曾任陸委會副主委、主委,也曾參與過與中國的協商,您會以何種角度看待張顯耀事件?

陳明通:坦白講,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張顯耀事件」的真相。好吧!就以陸委會、總統府等官方所定調的「洩密案」來論斷吧!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首席談判代表「資訊外洩」給談判的對方,特別是仍不願意放棄以武力統一台灣的中共政權,如果屬實,這跟「通敵」何異?所以我的心情是相當地沉重,對於曾經待過五年多的地方,我寧可相信這不是真的,這件事對陸委會整體士氣的打擊實在太大了,想起昔日相處的好同事們,看到媒體整天鋪天蓋地的批評陸委會,實在於心不忍。

國家領導者 要有識人之明

問:談判代表在第一線的磋商,為了達成任務而與談判對象的互動,在增進互信與國家忠誠之間,應當如何拿捏?

陳:談判有許多的技巧,談判一開始就告訴對方我方的底線,也是談判技巧之一。例如北京一直希望跟台灣進行政治談判,底線就是統一,在統一的大前提下,台灣的政治地位要如何安排,一切都是好說。這項底線他們老早就告訴我們了,這是陽謀,不是陰謀。所以說談判一開始就告訴對方我方的底線,並不是不可以的事,不過這必須談判團隊整體評估過,同時獲得授權的單位同意才可以這樣做,否則就是「洩密」,就是「資訊外洩」。如果有「洩密」的首席談判代表,台灣還需要什麼敵人?國人又如何相信整個談判團隊?

談判從某個角度來看,是與對手共同做的決策,首要目標當然要達成意見的一致,也就是在取捨之間,最後達成共識,通常是「雖不滿意,但勉強可以接受」。為了達成談判共識,其實最重要的是先評估自己的處境(包括談判目標、依目標設定的談判議題、各議題的認知價值以及談判方案等等),再評估對方的處境,然後找出雙方談判可能創造的價值(包括我方想從對方得到什麼,對方想從我方得到什麼等等),以及可以協議的空間。這是談判的SOP(標準作業程序),只要把這些事先的準備工作做好,與對方的互動就不困難,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要談判的話,而不是把談判當成一種工具,像過去國共內戰時,所謂「邊打邊談」。

至於跟對方套交情、頻頻互動,想藉此來增加互信,不僅不切實際,且很容易掉入對方的陷阱,而無法自拔。因為北京最擅長透過餐敘、私下溝通的方式,使盡善意與客氣,使我方談判人員失去警惕,再加上「個人英雄主義」作祟,或「追尋歷史地位」的大頭病心態,往往會合理化這些行為,卻被對方摸清楚了底細還不自知。

談判代表 應設忠貞調查制度

問:對於類似事件,國安會或陸委會事前如何防範?事發如何處置?事後又該如何補救?

陳:「張顯耀事件」真的還是陸委會的第一次,以前從來沒想過會發生這樣的事。現在發生了,妳問事前要如何防範?我想最重要的是領導者要有識人之明,要能找到一個可以信任的人。雖然這樣的回答有點抽象,但這不是最重要的嗎?人心是活的,制度是死的,再大的防弊措施,如果人心不正直,一切都枉然。

當然,領導者如果沒有識人之明,所託非人,只好退而求其次,對獲授權談判者建立一套忠貞調查制度,對談判從開始到結束都要有一套完整的監督機制。此外,談判本質上是一種高度動態的行為,戰略目標必須明確,戰略方向必須清晰;但是戰術必須保持靈活、彈性、以因應瞬息萬變的情境。因此,必須設立談判指揮系統,以隨時監控談判的進行,並做好必要的戰術調整。一個好的指揮系統及決策程序,或許可以降低談判代理人的道德風險行為。

如果談判過程中發生「資訊外洩事件」,處置作為可以分三個層面來談,首先是政府形象管理,政府必須展現負責任的態度,保持隨時對外說明,給國人一個清楚的交代,主要的內容包括事情的始末、損害的管控、過去的談判結果要如何處置,以及談判是否繼續進行。當然事件發生之初,許多真相未明,有待進一步的釐清,不太可能一下子就講清楚,此時形象管理的重點在於政府處理此一事件的態度,要讓人民感受到政府的誠意與負責任態度,而不是諉過塞責,虛應故事。

其次是法律責任,我們是一個法治的國家,法律責任的釐清與追究有一定的管轄單位與「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應該按照制度一步一步來,切忌機關之間傾軋、或挾怨報復打擊異己。

Advertisements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