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臺灣地位相關的二個國際條約 !
條約 (Treaty) "勝過" 宣言 (Declaration) 、協議、聲明. 新條約 "強過" 舊條約.
臺灣地位問題碰到的第一個國際見證之下的條約是 1895年的"下關條約" (Shimonoseki Treaty) , 大清稱為 "馬關條約" . 從這個條約看出, 大清只是將臺澎當成"殖民地"、化外之地, 將鳥不語花不香的殖民地永遠割讓給 戰勝的大日本帝國以保住它大清的江山只是剛好而已, 棄之也不覺得可惜. 臺澎在清帝國的手中只是殖民地而臺澎人民也只是奴隸而已. 被賣掉、被拿來當擋箭牌都是早晚會發生的事. 從而臺灣與中國互不相屬互不相干, 在國際見證之下也就 是從這一個斷點開始了.
第二個在國際見證之下的條約是 1945年的"舊金山和約" (San Francisco Treaty). 這個條約第二條共 6 項, 都是在處理日本在1945年之前的殖民地, 臺澎就在 (b)項裡. 從這裡就可看出,國際上 認定臺澎只是日本的"殖民地". 日本帝國為了保住日本固有領土四大島的主權完整, 放棄這 6 項殖民地也成為 理所當然的理由了. 這就是殖民地的命運 !
臺灣人該思考的是, 我們要永遠當殖民地、當奴隸嗎 ? 我們有很好的機會自已做主人, 但前提是必需勇敢站 出來翻轉這個命運, 化被動為主動, 建立自己的國家. 1945年之後許許多多的殖民地都爭相建國了, 唯獨臺灣 至今還沒踏出這一步.
在國際條約、國際法理、各項論述都已非常清楚, 臺灣人有建國的權利. 現在是最好的時機, 行動吧 ! 有行動才能將理論化成成果 ! 有行動才能有進展 !
別忘了,化被動為主動, 臺灣人有建立臺灣國的權利 !!!
臺灣自治基金會 (Taiwan Autonomy Foundation) 蔡明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8%8A%E9%87%91%E5%B1%B1%E5%92%8C%E7%B4%84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A9%AC%E5%85%B3%E6%9D%A1%E7%BA%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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