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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違法濫用中華民國選舉委員會名稱 ?

[原著]

[臺灣自治基金會主席 蔡明法]於2018-01-16 21:43:54上傳[]

 

還在違法濫用中華民國選舉委員會名稱  ?

前幾天朋友傳來消息說; 中華民國選舉委員會規劃在 11/24 舉辨2018年地方選舉投票.
我立刻回問, 怎麼還有"中華民國選舉委員會"  ? 應該是 "台灣當局選舉委員會" 才對吧 !
朋友不解的問說, 這有什麼不同 ?

中華民國沒有台灣的所有權狀、沒有台灣的主權、領土, 憑什麼用牠的名號在台灣辨選舉 ? 
我沒有你公司的股份、股票, 我能去辨董事、經營權的選舉嗎 ? 我可以去參選嗎 ?
更可笑的是, 選後當選者竟是向一個已經不存在且國際社會不承認的"中華民國憲法" 宣誓效忠.
中華民國憲法 = 中國人的憲法, 台灣人向這部憲法宣誓效忠, 不是神經病就是居心不良 !

朋友理解到說, 原來如此. 那麼該怎麼做才正確 ? 

正確的名稱以今天台灣的現狀應該是用 "台灣當局選舉委員會" (Taiwan Authority Election 
Commission)才是合乎國際法理的名稱. 
台灣當局雖然對台灣的主權、地位也還沒確立, 但至少是主要佔領權國所指定、允許使用的名稱.
在這個名稱之下,選後當選者是向這片領土及其上的所有人民宣誓服從、宣誓效忠、宣誓服務. 
跟中國人的 "中華民國憲法" 一點關係也沒有. 

中華民國選舉委員會的名稱--- 是向中國人的中華民國憲法宣誓效忠 !
台灣當局選舉委員會的名稱--- 是向台灣領土、台灣人民宣誓效忠 !

請問您要哪一個 ? 朋友立刻說, 當然用 "台灣當局選舉委員會" 才對 !!!

原來 1979年至今 又是38 年了, 中國人流亡集團還在運用選舉的手段繼續欺騙台灣人民.

就在今年一整年, 讓我們台灣人民團結起來趁這次選舉年握緊拳頭、舉起手臂、走上街頭 
強烈要求執政當局不要再朦了, 要求用正確的名稱 "台灣當局選舉委員會" 來舉辨選務. 
否則台灣人民依法 (美國台灣關係法) 拒絕這次的選舉. 

台灣人民有權利拒絕繼續被騙, 不是嗎 !!!


台灣自治建國基金會 (Taiwan Autonomy Foundation ) 蔡明法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08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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