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中國棄台130週年 《馬關條約》的台灣悲喜劇
甲午戰爭中國戰敗後,於1895年4月17日 與日本締結了割讓台灣的《馬關條約》。雖然雙方約定以當年的5月8日為生效日,但是拖拖拉拉的中國,一直拖到6月2日,清廷才特命「交割臺灣全權大臣」李經方,在中文名為「科士達」的美籍法律顧問約翰·華生·福斯特(John Watson Foster)的陪同下,與日本派任的第一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海軍大將,在基隆三貂角外海停泊的日輪「橫濱丸」上,簽署完成《交接台灣文據》這才算是完成與台灣一刀兩斷的任務。從此,每年的6月2日,成為「中國棄台」紀念日,迄今已經整整130年了。
♦️中國棄台的悲喜劇♦️
其實,並不是每一個棄兒都是以悲劇告終。就像二三十年前,在中共「一胎化」生育政策的影響下,有很多中國女嬰遭到父母狠心棄養。但是,其中卻頗不乏幸運者獲得歐美國家的家庭領養,結果棄嬰反而因禍得福,獲得更好的物質生活,甚至於還獲得更多的家庭溫暖與教育機會。
130年前被中國拋棄的台灣,對比中國自甲午戰敗接踵而至的內憂外患、國疲民憊的慘況,被中國遺棄的台灣,反而因禍得福,避過了無數劫難,成為最早進入現代化的「模範殖民地」。
或有人嗤之以鼻的噴我,台灣成為日本殖民地有什麼好慶幸的?其實,日本殖民地比起孫中山之稱中國為「次殖民地」,當然要好得多了!更何況,過去這一百多年來,有多少中國達官貴人、富賈巨商擠破頭都要到英國殖民地香港設籍的呢?何必阿Q似的,假愛中國真酸葡萄了吧!
♦️中國棄台促長台灣意識♦️
眾所週知,馬關條約割讓台灣的消息傳到台灣後,的確造成台灣仕紳與有識者的憂懼破表。並在清廷官僚幕後推動下,倉促在同年的5月25日,成立了一個以「藍地黃虎旗」為國旗的「台灣民主國」,並推末代台灣巡撫唐景崧為總統。同時,台灣人民也與接收台灣的日本近衛師團展開了一場為時150天,超不對稱的「類獨立戰爭」。
雖然有很多本土獨派人士,並不認為先天不足又後天失調的「台灣民主國」並不足以代表台灣獨立運動的創舉,但是,我個人比較喜歡台獨理論家黃昭堂前輩的觀點,他認為「台灣民主國」有以下三大特點:
1. 在獨立宣言中主張:「所有的國務都由公民公選出來的官吏來推動」。關於這一點,不管是出於歐美人士的建議,或是為了得到外國承認而採取的一種手段,用公民People這個詞彙來宣揚台灣住民的意志有其特別的意義。
2. 台灣民主國是第一個明確地表達了以台灣作為領土的建國運動。
3. 不論實際的情形如何,它是首次嘗試亞洲任何其他國家所未曾經歷過的共和體制。
總而言之,中國棄台的震撼,讓台灣人為主體的「台灣意識」,獲得了井噴式的飆漲。為後來的台獨運動開啟了一扇天窗。
♦️美國全程見證中國棄台♦️
事實上,中日甲午戰爭,是由中國光緒皇帝 率先於1894年8月1日發佈「宣戰」諭旨的。隨後日本明治天皇才頒布「宣戰」詔書,雙方可說是按照國際法正式進行交戰。
直到1894年9月15日的平壤之戰與9月17日的大東溝海戰中國雙雙失敗後,態度頑強的慈禧太后才同意議和,並指派她的小叔奕訢(咸豐皇帝的弟弟)與英籍的「海關總稅務司」赫德Robert Hart研議商請英國出面調停,但為日本所拒。後來清廷只得援引1858 年《 中美天津条约》 第1 款内容,請求美國充當調解人。
雖然美國以保持中立為由,不願出面與歐洲的英、法、德、俄共同介入調停,但為了排除歐洲列強趁虛而入,美國國務卿格萊星姆(Gresham, WalteraQuintin)指示美國駐華公使查爾斯·哈維·田貝Charles Harvey Denby,與美國駐日公使埃德溫•譚恩(Edwin Dun)私下斡旋調停中日和議。
由於當時清廷官員非常缺乏對國際法與國際談判的知識。因此,在美方的建議下,清廷以每月一萬美元的「天價」,聘请曾擔任班傑明·哈里森總統 Benjamin Harrison的國務卿,而與當時日本駐美公使陸奧宗光友好的科士達,出任中方的國際法顧問。
事實上,名為科士達的約翰·華生·福斯特(John Watson Foster)雖然是以私人身分應聘中國的法律顧問,但是,他在接受中國聘書前,已向美國國務卿格萊星姆報備,並輾轉經由日本駐美公使栗野真一郎向時任日本外務大臣的陸奧宗光通報,不但獲其默許還特別指派當時外務省的美籍外交顧問端迪臣Henry Willard Denison為科士達的直接溝通窗口。
雖然代表日本談判和簽署馬關條約的是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陸奧宗光。但是,起草馬關條約的則是夙有「剃刀大臣」(カミソリ大臣)諢號,以外交辣腕著稱的陸奧宗光,他在端迪臣的協助下,將《馬關條約》的每一個細部環節,包括對於由90個大小島嶼組成,總面積約為128平方公里的澎湖列島,以經緯度精確標示的作法,堪稱是當時國際條約中的典範。以致於就連曾任美國國務卿的科士達也難以使得上力來挑剔草約的內容。
雖然科士達在《馬關條約》的談判中未能發揮所長,但是卻與李鴻章建立了良好的私交,還陪李鴻章的養子李經方完成了交割台灣的歷史任務,成為了從《馬關條約》的訂定,到《交接台灣文據》的中國棄台全部過程,最詳知內情的美國見證人。他所著的《科士達回憶錄》更是研究《馬關條約》的歷史學者必讀的經典著作。
♦️《馬關條約》並未關住台灣人♦️
1895年的《馬關條約》雖然讓台澎「永久割讓」予大日本帝國。但是,根據 《馬關條約》第五條:「中國割讓土地內居民能任聽其遷移界外與變賣資產,唯條約批准2年後該地的居民酌宜視為日本臣民。」讓台灣人可以自主選擇去留。
迄1897年(明治30年)5月8日「住民去就決定日」截止前,選擇離開臺灣的有6,456人,為當時臺灣總人口數的0.23%-0.25%。
而且選擇離開台灣的台灣人,還可以將其在台資產變賣,全數帶走不設限,堪稱是非常人性化的文明政策。事實上,在50年的日治時期,日本從未實施「鎖台」政策,放任台灣人與中國自由往來不受限。
尤其,1932年滿洲國成立後,台灣新竹人謝介石竟得出任滿洲國首任外交總長,更有許多台灣人前往滿洲就業「淘金」,甚至進入滿洲國的政府部門任職。其中,追隨謝介石「過滿洲」的台灣人前後超過五千餘人。還有很多台籍醫生,紛紛前往滿洲開業,花蓮鳳林張七郎醫生的三個兒子,就曾在滿洲國奉天市(今瀋陽市)行醫。知名台大教授黃光國的父親黃子正更成為溥儀皇帝的御醫。
♦️《馬關條約》仍在為台灣把關♦️
1941年日本偷襲珍珠港事件發生的次日即12月8日,美國向日本宣戰,中華民國也在次日即12月9日「英勇地」向日本宣戰,並片面宣告廢止過去與日本簽訂的一切條約,這其中,當然也包括《馬關條約》在內了。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領袖具名公佈的《開羅宣言》 ,更要日本將其所「偷自」中國的台灣及澎湖列島歸還給中華民國。原文如下: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這似乎意謂著,只要日本戰敗,《馬關條約》當然也就嗚呼哀哉了!被日本「偷走」50年的台灣澎湖列島,當然也就回到中國懷抱啦!
但是,台灣的命運之神,卻安排了當年見證《馬關條約》中國棄台全程的科士達的外孫:約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成為美國在1951年9月8日主導簽訂舊金山和約(對日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的關鍵人物,這位同樣是律師出身,後來又成為美國第52任國務卿的杜勒斯,他對《馬關條約》所造成的台灣與澎湖列島主權地位的改變,杜勒斯巧妙地安排在《舊金山和約》第2條中載明:「日本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領土主權、權利與要求」,但是卻未指明日本放棄後台灣澎湖是否歸屬中華民國或歸還中國。造成了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
換言之,美國視《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中關於台灣的部份為「從未正式執行的意向聲明」,且視《舊金山和約》並未處理台灣地位問題。既然台灣地位未定,因此美國得以排除後來「唯一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聲張。而聽任台灣繼續被中華民國「事實佔領」迄今。
♦️熱烈慶賀中國棄台130週年♦️
至於「中華民國」是不是二戰期間那個在《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上簽名的那個「Republic of China」?台灣是不是主權獨立國家?杜勒斯在1954年12月3日與台灣外交部長葉公超簽署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中巧妙地動了一些讓蔣介石為之氣結的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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