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的爆發與經過
緝煙血案
二二八事件的直接導火線,是一件取締販賣走私香煙的案件,專賣局因獨家產銷煙、酒,且專賣利益為省政府預算之一部分, 所以專賣局的煙、酒,
價格高品質差,銷售利潤不及走私進口之產品。
在私煙充斥市場的情況下,治本的辦法是杜絕走私,查緝員的設置只是治標,以當時「貪腐」的環境,查緝員往往以統治者的心態過度擴張公權力,
藉執法之名自肥,而執法人員的不當言行,又因官官相護而愈趨囂張,市井小民的忍受已達忍無可忍的極限。
1947年 2月27日下午 2時許,專賣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等共六人,
奉命往淡水港追查香菸走私,但無重大斬獲。於下午六時許,回到台北小春園吃晚餐。飯後乘大型吉普車往延平北路 (太平町)
一帶執勤。在延平北路、南京西路交會處之天馬茶房附近廊下,查獲一名走避不及的菸販,四十歲之寡婦林江邁出售私菸。
查緝小隊的人員欲將林婦香菸、現金悉數沒收,林婦告以生活困難,跪地苦苦哀求勿將香菸、現金全部帶走,拜託歸還專賣煙和現金,圍觀路人也替林婦懇求,但查緝員不允所請,把香菸扔進吉普車,林婦死命扯住查緝員,欲奪回香菸,查緝員葉得根以手槍槍柄敲擊林婦頭部,以致林婦頭破血流,昏倒在地。
查緝人員惡劣的執法態度,使圍觀的路人群情激憤,蜂擁而上,喊打之聲四起,查緝員見勢態不妙,棄車奔逃,群眾則在後緊追不捨。查緝員傅學通,
在情急之下,向群眾開槍,擊中旁觀市民陳文溪 (延至隔日不治)。群眾看到無辜市民被射傷,更加激憤,乃將查緝員遺留下來的卡車,連同車上緝獲之私菸,
拖到圓環放火焚燒。群眾繼而湧往警察局和台北憲兵隊,要求交出肇禍的人犯正法,憲警單位的人員不是推拖拉,就是敷衍敷衍,所以得不到明確的結果。
是夜九時許,民眾湧向新生報,該報是省政府的機關報,諸多報導經常是黑白顛倒,歪曲事實,因此民眾強硬要求社長李萬居,一定要據實報導當日發生的情況,結果翌日新生報刊出的報導,竟然不到一百字。
請願與壓制
2月28日清晨,台北市民議論紛紛,尤其商業區的大稻埕民眾群聚,形勢甚為不穩,但市政府與長官公署的官員都不能明察。27日晚上包圍警察局與憲兵隊的市民,組成示威隊,開始遊行街道,敲鑼打鼓,以張氣勢;遊行隊伍走到十字街口,隨即開始輪流演講。
上午11時左右,陳儀政府仍保持沈默,也未及早制止逐漸惡化的情勢,民眾的情緒已沸騰起來,但聽不到任何政府的聲明。怒濤似的遊行隊伍擁向專賣局本部,推出代表,向專賣局提出下列四條件,要求局長於半小時內回答。
(1)肇事的罪魁應在民眾面前槍決,以鎮民憤。
(2)慰問死者遺族。
(3)廢止取締私煙。
(4)專賣局長在民眾面前謝罪。
這四項條件在當時看來,都屬合情合理,局長倘能負起責任,果斷裁決,便可收拾事態。但察覺情勢不妙的局長早已逃之夭夭,把責任推諉給代理局長。群眾代表和代理局長協商,始終不得要領。
下午
1點左右,由於在專賣局的談判毫無進展,請願隊向長官公署移動。隊伍愈來愈長,敲鑼打鼓,喊著「槍決犯人」、「廢止專賣局」。隊伍從中山南路往北進,通過測候所、第二師範、女學校、長官公署,佔用舊市政府(現為行政院),對面是臺北州廳(現為監察院)。長官公署是四樓建築物,陳儀早就派人在屋頂上安置了機槍。當請願隊五、六千人,走近長官公署廣場時,看到武裝部隊在大門防守,便改從後門正要突破警戒線時,突然從屋頂上傳來機槍掃射聲,出乎意料的群眾大為混亂,驚叫聲、哀嚎聲四起,十數名市民應聲倒下,民眾大為恐慌,四處逃竄。從海南島歸來的舊台灣軍人十數名,赤手空拳奔向槍火,想要奪取機槍,但無法爬上四樓。請願隊當場有三人死亡,數十人輕重傷。情勢發展至此,已擴大到長官公署無法處理的全島性事件。
1947 年 2 月 28
日下午,群眾佔據台灣廣播電台(今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向全台廣播台北「緝煙血案」的消息。全島民眾對陳儀政府一年多來的怨恨之氣,一時之間,全發洩出來。
事件很快擴大,北起基隆南至屏東,再蔓延到東部的宜蘭、花蓮、台東等地,幾乎遍及全島。各大城市皆發生騷動,各地憤恨不滿的群眾攻擊官署、警局,毆打「阿山」(中國大陸來的人)。台灣人民大都用木棍或投擲石頭攻擊「阿山」,被抓的僅集中監禁在某一固定地方,甚少用刀劍刺殺。但陳儀的軍警隨意開槍鎮壓,死傷頻傳,使一般台灣人民認為武器在他們手中,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因而才要求軍警繳械,因而演變成軍警與民眾間的激烈衝突不斷,死傷人數漸多。茲將台北發生騷動後,全台各大城鎮相繼而起的概況敘述如下:
基隆市於 2 月 28日晚,即有青年市民進攻警察局,經憲警及要塞司令派兵開槍鎮壓驅散。當晚軍方即宣佈戒嚴。以後情形略見平靜,直到 3月
8日下午,國府軍隊登陸前夕,騷動再起。
新竹市於 3 月 2日開始,有民眾包圍地方法院及市政府,搗毀公務員宿舍,焚毀什物,經憲兵及駐軍出動鎮壓終而潰散。 4
月,半山人士蘇紹文少將,奉派為新竹防衛司令,進駐新竹。
台中方面,在聽到台灣廣播電台廣播後,楊逵和鍾逸人立即印發傳單,倡議召開市民大會。3月
2日,市民大會於台中戲院召開,台共領袖謝雪紅被推為主席,其旗下的「人民協會」成員積極參與,會後並遊行示威。旋後,謝雪紅成立「台中地區冶安委員會作戰本部」,許多青年學生自動前來匯集。武裝隊伍並與官署軍警發生衝突。
3月
3日,自發性組織起來的各武裝隊伍,奪取了台中市黨、政、軍憲機關。市長黃克立逃逸,後被緝獲。台中縣(舊縣制)縣長劉存忠、專賣局分局長趙誠等皆被拘捕,全市大陸籍公務員及眷屬二百餘名,被集中看管。旋後,各武裝隊伍經過整合,成立「二七部隊」,由鍾逸人擔任隊長,控制台中地區。謝雪紅亦試圖積極介入,奪取領導權。
彰化市於 3月 1日下午,即發生民眾在車站毆打士兵情事。
2日,數百名民眾進入警局毆打警官,搗毀什物,並向市長要求將警務槍械交其保管,市長王一麟允其請。3月 3日,全市自市政府以下各機關均為民眾所控制。
嘉義市於 3月
2日起,氣氛開始緊張。下午二時許,由台中南下的三輛卡車載來一批青年,在嘉義市中央噴水池旁,呼籲市民響應抗爭行動。當天,嘉義民眾、青年學生大動員,各自編制隊伍,分頭襲擊市長官舍與政府機關,接收警局槍械子彈。
3月
3日,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與嘉義市參議會聯合舉辦市民大會,成立「嘉義三.二處理委員會」,組織「嘉義防衛司令部」。下午,嘉義的民眾隊伍攻擊第十九軍軍械庫,並控制嘉義廣播電台。
3月 4日,約三千名嘉義民眾部隊,攻擊軍憲及政府官員聚集的山仔頂的嘉義中學。駐守紅毛埤 ( 今蘭潭 )
的另一支羅營長的國府軍,開進市區,向市區砲擊,市民死傷不少。吳鳳鄉 ( 今阿里山鄉 )
鄉長高一生聞訊,乃派由湯守仁率領的原住民部隊,下山支援民眾部隊。國府軍隊退至紅毛埤,民兵追擊,經過一番激戰,最後國府軍將紅毛埤軍械庫摧毀,撤守到水上飛機場,固守待援。全市外省籍公務員,除被拘於城市有八百餘人外,其餘二百多人均困守機場。
3 月 5
日,嘉義的民兵與來援的台中隊、竹山隊、斗六隊、新營隊、鹽水港隊,合力發動向水上機場總攻擊,佔領水源地與發電廠,切斷通往機場的水電。國府軍受困,乃派代表媾和,條件為「一、市民武器,交警局集中管理
;
二、提供機場內國軍白米、蔬菜、水果、香菸。」人民應允停戰。但到了當天下午,國府軍因獲得來自台北的飛機所空投的補給品,未幾即立刻反擊,民兵傷亡三百餘人,陷入苦戰。嘉義市男女學生幾乎大動員,男的參加戰鬥,女的救護傷患,製作便當。國府軍暫停攻擊,雙方僵持五天。在二二八事件中,嘉義地區可以說是衝突最嚴重、戰況最激烈的地區。
舊台南縣制管轄下的斗六、虎尾、東石、北港等地區,亦有憤怒的民眾於 3月
2日夜晚,圍搗區署及警所。縣治所在地的新營,亦發生暴動.縣長袁國欽率領縣府人員走避阿里山。新化、曾文、北門、新豐等區,亦先後發生小規模的騷動。
台南市於 3月 2日下午情勢漸形緊張,市面上到處聚集遊民學生,至深夜( 3日清晨 ),市區已開始騷動,有民眾進入永樂町等派出所奪取槍枝、子彈。 3月
3日截至下午六時止,各派出所及第三監獄的槍械,海關倉庫物品,警察局保安隊武器彈藥,為青年學生所接管。6日下午二時,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要求無武裝遊行,經協調以不通過軍事區域為原則,於是有二千多名學生,手持「擁護國民政府」、「確定民主政冶」等旗幟,遊行市區。
高雄市於 3月
3日開始騷動,晚上八時,鹽埕埔一帶集合了三、四千人,圍攻警局,接收武器。全市七百餘大陸籍公務員,逃入壽山的高雄要塞司令部避難。許多青年學生(
以高雄中學學生為主
),公開武裝反抗,以高雄中學為行動總部。省立高雄女中的學生,亦至總部為這些男同學護理、燒飯、做便當等後勤工作。當時憲兵隊駐在火車站,位於火車站旁的高雄中學武裝反抗總部,便自然以火車站為目標,雙方激烈衝突。學生死傷很多,撤退到火車站對面的長春旅社,由窗口和憲兵隊相互射擊,學生最後彈盡援絕,趁黑夜突圍逃出,避入附近三塊厝一帶的民房。
高雄縣鳳山、岡山等地,也於 3月 4日發生風潮;岡山警所被圍,民眾奪去二十餘枝槍;進攻要塞駐軍,遭駐軍擊退。
屏東市於 3月 4日開始騷動,市民脅迫市長將警局武器封存,並佔領市府及警察局。5日,武裝民眾攻擊憲兵隊,脅迫空軍駐軍繳械。
宜蘭方面,亦有民眾奪取空軍站宜蘭倉庫及蘇澳軍需倉庫的武器。花蓮市於 3月 3日召開民眾大會,約有二千人聚會。
4日,青年們分別組織「金獅隊」、「白虎隊」、「青年隊」,並聯合組成「青年大同盟」,許錫鐮擔任總指揮,分別負責維持治安,收繳武器,並將所得糧食分予貧民,縣府人員見勢紛紛逃避。於是民眾一面要求軍警憲兵解除武裝,一面代管縣府。因民眾組織良好,甚少發生和大陸人嚴重衝突情事。
台東方面, 3月
3日有民眾數十人,包圍田糧處倉庫,奪取糧食。包圍昌華公司米廠,發現囤米三百包,民眾並包圍縣長宿舍,縣長及外省籍科長等輾轉經卑南走避延平鄉紅葉村。
4日,奪取憲警及機場駐軍武器,占據縣政府及郵電機關。
各地反應狀況並不一致,參與成員也非常複雜,有青年學生,戰後退伍台籍日本兵,失業者,地方流氓,地方菁英等。有些地方確實是武裝反抗,如嘉義民兵,斗六眼科名醫陳篡地的部隊,台中的二七部隊,高雄學生兵。但有些地方只是民眾控制警局的武器,自行保管,或代替他們維持治安,或要求駐軍繳械,以免傷害民眾。
「蕃薯(台灣人)或芋仔(大陸來的人)」,當時是分別本省人和大陸人的通用名詞,但台灣人要洩恨毆打的那些位階較高、會「作威作福」的芋仔,早已避居安全地方,而倒楣遭殃受毆打的卻是一般的小公務員、商人、和婦孺。此次動亂中,也有許多台灣人保護或救助受傷大陸人,充分發揮人道精神。爾後各地「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成立,呼籲不可任意毆打大陸人,情況就漸趨緩和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