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向宜蘭檢查署暨高等法院檢察署檢舉綁架謀殺滅屍等犯罪



事關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五日至十九日間發生在宜蘭頭城媽祖
廟廟埕上, 包括宜蘭省立醫院院長郭章垣等七位公務人員遭市長朱
正 宗等會同情治軍警及駐軍利用台北二二八之大時代動亂而在無
拘捕令或任何法定程序下,設計謀,用圈套,加以綁架, 謀殺, 滅屍, 公
報私仇之大慘案.本人乃故 郭公章垣之唯一遺腹子女,成長於兩蔣
時代超越三十八年之戒嚴威權政體之下,伸訴無門.唯自 李前總統
時期, 整個案件業已經行政院二二八專案小組調查定論,其結論謂
宜蘭頭城事件係地方駐軍私自為之, 未經任何法律程序. 其前後本
人亦不只一次向監察院立案請求調查, 歷經 李總統執政時之張德
銘委員, 繼之有 陳總統執政初期之李伸一委員暨呂儒文調查員接
案, 延宕多年因而終於有民國九十二年間, 錢復監察院長函寄本人
之調查報告, (92) 院台國字第0922100385號公文, 調查報告亦指
出 郭故院長並無犯罪行為.事件雖已年代幾屆一甲子, 然朱正宗尚
在, 當時諸多見證者,或尚建在,當時諸多見證者,或尚健在, 或已駕
鶴西歸, 無不留下諸多口述歷史證詞, 張文義與沈秀華合著之”噶
瑪蘭二二八”一書便是最佳例證. 今年(西元2006)二月始出爐, 張
炎憲國史館館長等所出版之”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亦針
對此案有所著墨, 謂朱正宗一人之說詞與眾人大有出入.最原始之
有關此案之描述則由”被出賣的台灣”一書原著者, 當年任美國駐
台副領事之柯喬治 (George Kerr), 根據聯合國救濟總署 (UNRRA)
派往宜蘭實地堪察省立宜蘭醫院戰後復建評估工作而與 郭故院
長夫婦相交如故之英籍醫師賀须氏(Dr. Hirschy)於獲知
郭長被朱正宗市長等大陸籍官員士兵謀殺時, 寫信交由當時駐台之美
國領事館, 向上陳報事件之文件, 因而柯喬治於其英文原著第306頁有
一段描述宜蘭 (GILAM) 事件之記錄 (Formosa Betrayed,
reference XIV, note 6) .又本人偶然於民國九十三年參訪設立不久
之國家檔案館根據立法院甫通過之檔案解密法而解密之二二八檔案,
首次發現朱正宗市長當年誣陷 郭院長之文件 (附件),唯文件發文日期
遭到塗滅,推理之應係謀殺事前誣陷 郭院長等人所為,若是事後, 斷
無未有包括其管轄內包括葉風鼓等另六名公務人員一起被坑屍事
之向上呈報之理.同案件另有林金春君, 時任郵電局電信課長, 因拒
為朱市長發出不實電報, 遭一起綁架, 後因與執行綁架殺人任務之
團長係為舊識而由其鬆綁放之, 得以倖免於難, 然林君其後遭刑求
拘禁十幾天釋回, 又於白色恐怖時期遭超越二十年之長期牢獄災難.


郭故院長夫人, 現居美國芝加哥, 回憶此事, 均指宜蘭地區於
二二八 事件期間, 地方平靜, 大陸籍朱市長等公務人員係由事件地方
仕紳盧纘祥保護, 安全無事. 地方上本欲推盧纘祥任處理委員會主席,
忽然 於三月五日(二十一師自福建沿海出發之日)以地方有派系, 硬推
甫自日本學成歸國, 嘉義縣籍, 赴任一年不到, 且馬不停蹄, 忙於醫務
及 霍亂時疫之郭院長為主席, 渠等預謀殺害之設計顯而易見. 郭院長
出任省立宜蘭醫院雖只十個月上下, 然憑其醫者救人本職, 繼之為宜
蘭霍亂時疫鞠躬盡瘁, 活人上百, 頗得人緣. 事隔四十年, 猶有胡清正
等為文感恩之(附件). 當時任記者,現任政大之馬起華教授亦曾報導
(省政府文獻輯錄,附件) 郭故院長且曾設救護站, 不分省籍, 救護宜
蘭空軍機場零星學生衝突之受傷者.


郭夫人提起宜蘭事件, 每每言道, 郭院長如若有不法行為, 政
府亦 當循法律程序, 大白天前來拘拿之, 法律審問之, 公然定罪之. 何
以大半夜以短槍打破門窗強行進入醫生宿舍, 並以郭院長本人的領
帶將其雙眼覆之,綁架擄人而去 (同遭槍抵制者除院長夫人外, 尚
有聞聲趕至之蔡陽昆醫師), 且在十二至二十四小時不到之內, 將
下列七人殺之並坑屍之, 其慘無人道之行徑, 無異著制服之土匪,
法理, 天理難容.


遭難者:

1. 郭章垣: 一九一五年十二月十日生.嘉義縣人. 一九四二年甫自
日本慶應大學醫科畢業, 並完成外科醫師訓練. 歸國前曾為味
晶發明人日本農業博士鈴木梅次郎腸扭結開刀兼主治醫師. 民
國三十五(一九四六)年一月甫自日本回台, 同年五月赴宜蘭任
省立宜蘭醫院院長.


2. 蘇耀邦: 時任省立宜蘭農校代校長, 日本斧山音樂學院音樂博士.殉年五十五歲.

3. 林蔡齡: 時任台灣銀行宜蘭分行營業課長, 日本明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殉年二十七歲.



4. 葉風鼓: 時任宜蘭警務代課長, 殉年四十.

5. 賴阿塗: 時任警員, 殉年二十四, 未婚.

6. 呂金發: 時任警員, 殉年二十, 未婚.

7. 曾朝宜: 時任警員, 殉年二十一, 未婚.

宜蘭地方父老咸認為以上七人係平素為人正直,頗得人
望,或與 朱正宗市長或羅大偉警務課長, 陳智秘書等結有私隙因而被設
謀陷害之,先邀以鴻門宴之宴, 讓駐軍人員辨 識之, 繼而綁架擄人謀殺
之. 本欲棄屍海中, 因路橋毀損而就地犯案於頭城媽祖廟埕上.四名警
員平素不認同羅大偉等分贓宜蘭沿海沒收自走私漁船之物資, 林蔡齡
則拒絕朱正宗市長於台北發生二二八事件之際將銀行存款全數領取,蘇
耀邦被指宜蘭農校學生曾參加地方遊行, 郭章垣院長則於馬不停蹄處
理上任兩三個月即因至中國沿海走私之漁船帶進之霍亂, 與拒絕行政
配合之年輕朱正宗市長結隙.並因申請聯合國救濟總署復建醫院員工宿
舍之間 曾商借市府空宿舍而亦令朱市長不快.暨因拒絕陳智市長秘書
要求安挿其資格不足之內戚於醫院之求而有私隙.郭院長以
一外地人,甫自日本外科醫師訓練完成, 因經宜蘭籍學長,後曾任衛生署
署長, 王金茂先生介紹, 取得當時衛生局長經利彬之聘書, 空降宜蘭任
省立醫院院長, 似亦為某些地方人士妒忌.唯其為人活潑外向, 熱心醫
務, 為宜蘭霍亂時疫鞠躬盡瘁, 亦獲得年輕人尊敬, 稍有人緣. 據孀母
林汾描述,有乘船戰後返台之中南部人士, 基隆下船, 無川資返鄉, 有
求於他, 每樂助之. 台北發生二二八事件, 偏遠的宜蘭很平靜, 朱市長
等人亦被本來應被推為處理委員會主席之地方仕紳盧纘祥保護之.反於
當年三月五日,亦是二十一師自福建沿海出發來台鎮壓啟程之日, 把外
地人,忙於霍亂時疫之郭章垣院長硬推為處委會主席.朱正宗市長等人
明的與 郭院長簽約, 共同誓死保護宜蘭合平,擁護蔣總統建設三民主義
新中國 (三十六年三月五日宜蘭報紙報導), 暗地裡則設下鴻門宴, 進行
對 郭院長等人之綁架,謀殺, 滅屍.


涉嫌加害以上七人之公務人員如下:

1. 朱正宗: 時任宜蘭市長, 時年二十五歲, 山東籍, 健在, 後又任
職公賣局, 繼又曾任台灣土地開發公司總裁
曾住台北市光復南路240巷31號2樓(舊址).
電話: (02) 2772-5294 現可能居天母.

2. 羅大偉: 時任宜蘭警察局警務課長, 大陸籍, 健在.
事件後數年, 曾於事後多年返回宜蘭表示”當年做過頭”云云.

3. 陳智: 時任市長秘書, 大陸籍? 諳台語. 曾被處理委員會激動人
員拿武士刀欲砍之. 郭章垣院長由背後抱住持刀者而救其一命.有一說
曰陳智後來發瘋而死.

4. 周競宇: 時任宜蘭空軍機場隊長, 被指為事實參加決定殺害對
象之八名成員之一.

5. 徐光沖: 時任基隆要塞司令部派駐宜蘭之參謀.

6. 李文王: 當時駐軍七十軍七十五師224團團長.

7. 邵漢三: 當時駐軍七十軍七十五師224團營長.

8. 康長銘: 時任警員, 參與綁架.

9. 簡宗琳: 時任警員, 參與綁架.

10. 吳其政: 時任警員, 參與綁架.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十五日之”成興樓鴻門宴”與繼之綁架暨頭城
媽祖廟廟埕上之謀殺滅屍慘案:


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手下駐軍七十軍七十五師224團
團長卲 漢三屬下李文王營長著人與羅大偉警務處長於成興樓宴請郭
院長等處理委員會各成員, 暗中辨認”清鄉”對象, 然後由徐光沖參
謀指揮下, 由警員吳其政, 簡宗琳, 康長銘等帶路, 於三月 十八日前後
到各受害者家中綁架,謀殺, 並滅屍於頭城媽祖廟 廟埕上.其間無經任
何法定程序.郭院長即於半夜遭身著綠色軍服,手持短槍之軍人以槍托
破門入醫師宿舍綁架而去. 在十 二至二十四小時之內, 將七名被害人
槍殺坑屍於宜蘭頭城媽 祖廟廟埕上之大榕樹下.民間有消息指出,曾有
八人開秘密會議決定他們報復槍殺的名單, 這些人包括:市長朱正宗,
警務 務課長羅大偉, 市長秘書陳智, 軍事課長, 宜蘭空軍機場隊長
周競宇, 基隆要塞司令部派駐宜蘭參謀徐光沖,及地方人仕(由於外省
籍人員實際上因懼怕而離職(圈套?), 由仕紳盧纘祥保護於成興樓中.


案發後頭城媽祖廟廟裎上慘狀:

廟宇附近民眾曾聽到槍聲數起, 多沒敢外出,翌晨有膽壯
者偷覤兇案現場, 發現有手,腳各一隻伸露屍坑土外, 那隻手之指甲中
滿是泥土. 顯係未死遭活埋. 附近榕樹上掛有蘇耀邦的紳士呢 帽, 以及
警員賴阿塗的警帽, 呂金發的皮帶.

收屍經過:

媽祖廟附近的人, 傳說見有鬼魂出現,有曰郭院長猶於一
對父子推車上陡坡之際, 由後助力之云云.地方人士亦以廟埕上發生兇
案,恐有不靖, 因而請仕紳盧纘祥出面與軍團指揮官交涉,容許遭難者家
屬半夜前去”偷屍”. 附帶條件是必須在軍方”不知情”之下被”偷
屍”, 並且要礁溪警察分局同時具報. 其時頭城警察分駐所就在附近,
但故意捨近求遠, 以便家屬有充分時間 ”竊屍”. 當時因電信中斷,
特由體形笨重的電信代所長 “練山水” 騎腳踏車慢慢到礁溪分局呈
報 “盜屍”. 再由礁溪分局向團部報案. 該軍再假問原委, 然後稱盗
走了就算了, 表示結案.


受難者家屬除曾朝宜親人沒連絡上外, 均由朋友, 親人,
善士冒 險趁站崗軍人撤走, 半夜前來認屍, 收屍. 廟埕上二坑七屍, 其
中一屍身上沒有槍傷, 有彈盡而活埋之說. 收屍時, 有的人幫著打點照
明, 有的人到附近打井水幫忙洗屍入殮. 由於一時間要同時收殮多具
屍體, 小鎮棺木店沒有夠用的抬棺大樑, 屍體要移走亦非易事, 那時的
人只好含悲忍淚, 抬棺沿著海邊沙灘行進, 一遇風吹草動, 只怕是軍方
趕來, 大夥趕緊丟下棺木, 跑到“林投”叢下躲避, 等平靜後再繼續行
走, 一路行經 “打馬軒”,“三步竹仔”, “下埔”, “埔頂”, 而下葬
於 “頭城二號公墓”.


郭院長屍體被挖起時, 身上仍有繞頸五花大綁. 左胸心臟
處有 由後而射穿之槍傷, 經清洗, 換穿新西裝, 並包裹以白布後, 於
放入棺材前, 一股極鮮紅之血,自胸口傷處湧出, 染紅了白布.


資料來源: Victoria2281947 (228受難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