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不可能就地合法
陳水扁總統日前接見「美國福爾摩沙基金會」青年親善大使,提出中華民國四階段論,一九一二年「中華民國成立在中國」,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到台灣」,李前總統時代是「中華民國在台灣」,二零零零年政黨輪替後,「中華民國是台灣」。為釐清確認國家認同,國家定位,台灣主權,所以稱為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府。其實話講的再漂亮,如果不遵從國際法理,事情還是行不通的,很多台灣人不滿是事實,但是,也不能用不可能達到的目標或口號,愚弄台灣人民,道理很簡單,流亡政府不可能、也不會就地合法而得到國際認同或承認。
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以孫文為首的集團,用武力政變成功,將大清帝國推翻,建立中華民國是事實。當年,台灣依照大清與日本「馬關條約」,是日本國領土,毫無爭議。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中華民國對日本宣戰,按照法理,中華民國同時也是對「日本台灣」宣戰,這一點應該也沒有爭議,簡單說,「中華民國」與「日本台灣」是敵對國,是互相作戰的兩個國家。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由於美國兩顆原子彈,宣佈投降。同年九月二日,主要戰勝國的美國,下令在台灣的武裝人員向「蔣介石元帥」投降,同時,以美國軍艦載運受降部隊到台灣,代理美軍,十月二十五日在台北公會堂舉行日本台灣地區的受降典禮,按照道理,蔣介石元帥接受日本投降,將軍隊繳械以後,軍人處置完畢就應該撤軍回去中國,沒有料到陳儀以佔領軍隊對待戰敗國,大肆掠奪,引發一九四七年「二二八屠殺事件」。
一九四九年一月,蔣介石宣布辭去中華民國總統職務,同年十月一日中國共產黨在北京政變成功,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因此滅亡。同年,中華民國部份高級政府官員流竄台灣,同時將「中華民國政府」遷移台北,在國際法理上,將政府遷移至不屬於自已的領土叫「流亡政府」。蔣介石於同年十二月十日,逃難抵台灣,隔年三月,竟然在沒有任何法源之下,自行宣佈「復行視事」。這一段歷史是事實,就是陳水扁總統說的「中華民國到台灣」。雖然台灣經過民主選舉也經過政黨輪替,但是,也不要忽略這些都是在「流亡政府」體制下的「政治動作」,根本翻不到檯面上,陳總統是否企圖以台灣新政府,來取代或繼承流亡政府,變身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要知道,流亡政府要恢復主權只有回到原來的領土,才有可能,換句話說,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只有回去中國才能恢復為國家。至於陳水扁總統,想要繼承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擁有台灣主權,唯一的方法是建立「台灣國」,建立台灣國之前則是「制憲」而非「修憲」,因為修「流亡政府」的憲法,對台灣在國際法理地位毫無幫助。
我們相信陳水扁總統有抱負、有理想於台灣歷史定位,但是不要忽略歷史真相的釐清。台灣過去被誤導、被矇蔽而不自知多年,走不通或走不過就要檢討原因,周圍策士要專業,理論要紮實。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遺留人士對台灣的「反撲」是正常的,相信假以時日,台灣制憲後,台灣會變成真正台灣人的國家。
作者:
林 志
昇 、何
瑞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