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中華民國」四段論
中國國民黨經常表示: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合法政府。真的是這樣嗎?我們看看中華民國的歷史,研究研究中華民國 :
●第一階段是:「一九一二年成立於中國」。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以孫文為首的武裝份子在武昌發動流血政變,行動成功\\\並將源自滿州的大清帝國推翻,建立中華民國,首都定於南京。
●第二階段是:「一九四九年流亡到台灣」。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國共產黨以毛澤東為首的武裝份子,同樣以流血政變形式,將中華民國消滅,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定於北京。事有湊巧,原來在一九四八年已經辭職總統的蔣介石,心想,在一九四五年曾代表美國接受日本投降,台灣的管轄還在自己嫡系人馬手中,更何況一九四七年曾經發動「台灣精英屠殺」,早就把被佔領區的台灣人嚇的服服貼貼,乾脆帶領一批怕死的高級官員逃到台灣,並「自行宣佈」中華民國遷都台北,其實,這絕對是千真萬確的「流亡政府」型態,可惡的是,蔣介石自己宣佈「復行視事」,從此,沒有法律依據的中華民國,流亡到被美國委託佔領的台灣,同時蔣介石組織中國國民黨,做為恐怖統治台灣的獨裁集團,並美其名大肆收刮財富,變成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
●第三階段是:「一九七一年被逐出聯合國」。原來,一直代表中國參加聯合國的中華民國代表權,被聯合國以「二七五八號決議文」決定,將蔣介石集團逐出聯合國,其席位改由中華人民共何國取代。換言之,聯合國否認中華民國可代表中國。
●第四階段是:「一九七八年底美國與中華民國在台灣斷交」。一九七二年,美國與中國發表「上海公報」,正式改變對中國的政策,政策明確二點,其一是:一個中國政策。其二昰:認知未來台灣與中國應經過和平談判走上統一的道路,可是沒有時間表。而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正式表明:美國否認中華民國可代表中國。這些結論正式說明:中華民國並非國際間承認的「中國之合法政府」。以上才是中華民國的四段論,跟陳水扁總統的四段論,實在差很多。
中華民國與台灣之關係也有四段論,現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盤據台灣,檢視其過程也有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中華民國成立於一九一二年」。成立當年並沒有包含台灣,因為當時台灣是日本國的合法領土。
◎第二階段是:「中華民國一九四五年被委託代理佔領台灣」。美日太平洋戰後,日本投降,美國麥克阿瑟將軍命令蔣介石元帥接受台灣的日本軍隊投降,換言之,麥帥只是委託蔣佔領台灣並沒有移轉台灣主權之事。蔣介石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投降文書的指令中寫著:「對在中國的日本軍隊發出的『第一號命令』,此指令不包含滿州、台灣、法屬印度支那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本指令為盟軍最高指揮官之投降文書與【一般命令第一號】之補充」其中證明二件事,其一是:中國蔣介石位階在美國麥帥之下,因為【一般命令第一號】在『第一號命令』之上。其二是:指令不包含台灣,說明台灣不屬於「中國戰區」是屬於「太平洋戰區」。
◎第三階段是:「中華民國一九四九年強行盤據台灣」。被中國共產黨武裝奪權後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竟然不顧國際間英、美的嚴重警告,強行將台灣領土劃歸中國,台灣人民也變成中國國籍,碰巧因為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為了防止共產黨的赤化,也暫時委由蔣介石流亡政府,流亡到被其佔領的台灣。
◎第四階段是:「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台灣與澎湖不屬於中華民國。」台灣國際地位最終決定就是「舊金山和平條約」;中華民國在「中國」的情況和身分與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情況和身分,是不能混為一談、相提並論;到一九七零年代末期,國際間普遍不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而台灣主權始終沒有移轉給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正式地位是:「台灣的『次要佔領權國』加上『流亡政府』」,因此,不論如何變身也不會變成「中華民國是台灣」。
作者 : 林志昇、何瑞元
[20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