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 「臺灣光復節」的神話

 

                                                                                                               

 

 

          中國三千多年的歷史也就是一部打打殺殺的歷史,過去中國人從來不知道什麼叫「戰爭」,一概以「佔地為王」,或是「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當作政權移轉的公式,完全是一套「叢林法則」。臺灣人沒有想到,竟然在1945年的時候,由於日本被美國打敗,臺灣陰錯陽差的被佔領軍(中華民國軍隊),被強迫宣佈變更國籍,臺灣領土也毫無緣由的被併入中國,更過份的是,竟然在1945年10月25日擅自且片面的宣佈該日是臺灣光復節」。當時立刻引起國際社會全面反對。

 

        1946年8月,英國外交部致函 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不能自身將臺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應該等候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政治外交手續而後可。因此,臺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臺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1946年9月26日,英國外交部再度重申上述函文內容,特別強調:「並未將臺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而必須等候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政治外交文件決定」。美國國務院於1946年11月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中華民國政府也同意:「按照國際公法在和約未簽訂以前,在日僑民究竟應視作中國人或日本人或被解放人民,本團 (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 不擬與總部作法理上之爭執。」

 

        不幸地,中國共產黨於1949年 10月1日 政變成功,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中華民國被推翻。

 

        1950年 7月26日,英國外交部官員Kenneth Younger ,發表書面聲明:「英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 ………… 臺灣在法律上仍為日本領土,故無所謂臺灣政府。日本投降後當時之中國政府,經其餘盟國之同意,取得臺灣之臨時治理權,但仍須等和約對其地位作最後之決定。」可見,當年沒有任何國家同意中國併吞臺灣。

 

        1945年 8月15日,日本投降,9月9日中日兩國在南京舉行中國戰區的受降典禮,中國派出陸軍總司令上將何應欽,日本派出派遣軍大將總司令崗村寧次。日本臺灣派遣第十軍中將參謀長諫山春樹代表臺灣居民參加投降典禮,10月17日美軍運輸船將中國軍隊107師與170師送至臺灣,由基隆登陸(後來稱乞丐軍),10月24日陳儀搭乘美國軍機抵達臺北松山機場,翌日25日上午十時在臺北市公會堂(現稱中山堂)舉行日軍受降典禮,從這一刻開始,臺灣由日本的統治轉為被中國佔領,受降典禮結束後,陳儀隨即成立「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及「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前者有別於當年中國35省的行政組織,後者是依美國主要戰勝國,要求成立的佔領區軍事政府組織,陳儀卻擅自宣佈1945年 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

 

 

       由於「臺灣光復節」的宣佈,中華民國才宣稱合法地擁有臺灣主權,基於這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才自認其對臺灣有合法的「繼承權」尤其是,美日太平洋戰爭後韓戰的爆發,美國讓「蔣氏集團」繼續佔領臺灣,直到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中華民國,因而造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錯誤結論:以為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就有充分的理由攻打臺灣。

 

       筆者願意嚴肅地修正這一連串「蔣氏集團」在臺灣以其大中國思維,造成誤導臺灣人的荒繆觀念,我們願意回復臺灣歷史真相:

 

 

         (一) 美日太平洋戰爭中,所有攻擊日屬臺灣之軍事行動都是美軍所為,征服與解放臺灣地區的軍隊是美軍,依據傳統戰爭法之法理,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

                權國」。

 

        (二) 美國軍事政府麥克阿瑟將軍,只是委託「蔣介石集團」代表美軍到臺灣接受日本投降與負責佔領事宜,雙方只是代理關係而已。

 

(三) 依據傳統戰爭法之法理,1945年10月25日是臺灣地區軍事佔領的開始,而且「軍事佔領不移轉主權」。

 

       臺灣歷史真相已經擺在我們面前,「臺灣光復節」神話不攻自破,臺灣根本沒有所謂的「光復節」這個節日,除了粉碎 「臺灣光復節」的神話以外,臺灣也可以輕而易舉的脫離中國學者所標榜的「國家接受權」之束縛,從而將「反分裂國家法」棄置垃圾。

 

 

作者: 林志昇 何瑞元

 

「台灣平民民主黨」政治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