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流亡中國政權台灣才是國家
流亡中國政權前大法官城仲模教授,元月六日在華盛頓國家記者俱樂部發表演講,聲明中華民國自從蔣介石來台灣後,直到今日還是流亡中國政權,流亡政權是不可能就地合法;台灣目前因為美國會和總統,尚未宣佈結束台灣軍事佔領,依照國際法跟舊金山和約,台灣至今仍在美國軍事佔領下,所以不是國家,台灣內部,不論是想入聯或反聯的人,都是「失智」的表現。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台灣人「林志昇控告美國政府」案,進入司法程序,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華盛頓地方聯邦法院判稱:「台灣人沒有國籍」,原告要求解釋台灣國際地位,上訴(高等)法院決定二月五日上午九十三十分舉行「言詞辯論」。
一九七二年美中上海公報稱:「美國得知海峽兩岸中國人(合法中國與流亡中國,台灣人除外),都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代表合法中國(這是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的來源),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與台灣都不承認)。」一九四九年中國內戰逃難到台灣的中國將首都暫時遷移到台北,離開自己(中國)法定領土到別國佔領區(日本台灣),是謂流亡中國政府。
美日太平洋戰爭,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是戰爭法中的「征服者」,理應有軍事政府管理台灣,或指定代理(蔣介石),軍史上,美國至今尚未宣佈「結束軍事佔領」,所以,美國對台灣宣佈「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尚待爭議的議題」「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ㄧ部分」「台灣沒有入聯合國問題」「不得暗示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最後決定權不在中國」,美國處理台灣問題則根據:「一中政策」「三個公報」「台灣關係法」,隱藏的政策,也是最重要的法理依據則是「舊金山和平條約」。
國際法上述明:「佔領不移轉主權」也說:「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過去曾夢想在流亡體制內改革的「台灣派」,現在應該清醒了,只有放棄流亡中華民國,台灣才會是個國家。
作者:林 志 昇
「控告美國政府案」代表人
09/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