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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分解】

業障者,或是前業,或是現業,皆可障蔽真性。 

前業就是宿世之業,宿世之業,不可以數計。 

因為無始劫來,所造之業,皆納入在八識田中,遇緣即發,果熟即生,六道轉還,無有休止,和合妄生,和合妄死,生滅無已,都是這不可思議的業力,所牽引也。

經云:眾生之業,若有體相,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這就是說,眾生之業,本屬虛妄,只因眾生不了唯心,所以既造虛妄之因,即受虛妄之苦。所謂了得業障本來空,未了須當還夙債也。 

所謂現業者,即此五濁惡世,眾生公共所造之還債臺也。 

若有眾生受持讀誦此經,深知一切幻相,皆是唯心所現,五蘊本空,六塵非有,不為物轉,而能轉物,則不受此虛妄之苦。 

雖然欲了唯心,必須深通般若。若能深入般若,了諸法空,則一切虛妄淨盡,故曰惟般若能淨業障。

【本文】

復 次 , 須 菩 提 ,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

若 為 人 輕 見 賤 , 是 人 先 世 罪 業 , 應 墮 惡 道 ,

以 今 世 人 輕 賤 故 , 先 世 罪 業 , 則 為 消 滅 , 當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須 菩 提 , 我 念 過 去 無 量 無 邊 阿 僧 祇 劫 , 於 然 燈 佛 前 ,

得 值 八 百 四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諸 佛 , 悉 皆 供 養 承 事 , 無 空 過 者 。

若 復 有 人 , 於 後 末 世 能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 所 得 功 德 , 於 我 所 供 養 諸 佛 功 德 ,

百 分 不 及 一 , 千 萬 億 分 , 乃 至 算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及 。

須 菩 提 , 若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 於 後 末 世 , 有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

所 得 功 德 , 我 若 具 說 者 , 或 有 人 聞 , 心 則 狂 亂 狐 疑 不 信 。

須 菩 提 , 當 知 是 經 義 不 可 思 議 , 果 報 亦 不 可 思 議 。

【概論】

上文,言持經的功德,及經所在的尊重如此。

本分在顯持誦功德,表明般若,有離障出纏之益。

不但滅罪,且得勝果。

分開來說,有二不可思議,一者,今世能持誦此經,先世罪業,就可以消滅。

一者,不但能消滅先世罪業,還可得菩提之果。

前者顯報不可思議。 

後者顯果不可思議。

并引證如來佛自己,在未遇然證佛前,雖供養承事多佛,而不如後世受持讀誦此經的功德多,就是萬億之數,塵沙之喻,皆不能及也。 

(此是第五次、以供佛功德,與持經功德相比較。)又申明善男信女,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者,功德無比。 

如來兼為下乘說法,所以不能不說果報,使之感動。 

若將此功德,詳言說出,又恐眾生羨豔大福,心即狂亂,反於經中,無相無住的道理,似信不信,致成狐疑。 

所以說,經義果報,不可思議,不過使其回心寂照,假法修持,自明自性。 

若以為經而思議之,便隔膜了。 

總之如來顯示此經,為發菩提心的一條軌道,菩薩,摩訶薩,應如此降伏其心。善男信女,也應如此降伏其心,是決沒有差別的。


【講義】

佛曰:「須菩提」乎!每有善男信女,並能受持讀誦此經,不但不得人天恭敬,卻被人輕濺者何故﹖這就是因為他在前世,大有罪業。

既有罪業,則將來之世,應該墮入地獄,惡鬼,畜生三惡道中,受苦無窮。 

今以持經功德,減其罪業,因為被人輕濺,就所以抵消。

漸漸修持,因除果現,罪滅福生,自然可得正等正覺。

佛又曰:「須菩提」乎!我想念到往昔,歷了無量數劫。

在未遇然燈佛前,曾供養無量數佛。 

且佛佛皆然,無一不專心專意供養,不可不謂歷事諸佛之多。 

倘是後人,晤對此經持誦,見自本性,永離輪迴,其所得功德,比如來我,供佛功德,還勝過了萬萬倍。

佛又曰:「須菩提」乎!若善男信女,於後末世,受持讀誦此經,必得此無量之功德無疑。 

此如來我僅約略而言,若詳細說之,其大包天地,其多勝恆沙,恐下根人聞之,大則狂亂,小則狐疑,反以我言為誑妄,而驚異之。

佛又曰:「須菩提」乎!當知功德,由於經義,應於果報。經義甚深,不可推測。果報甚重,不可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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