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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分解】

經文云諸相非相,言之不啻再三。 

至此言離色離相,與前文更深一層矣。前云諸相非相,是令人破相分。 

自究竟無我一段之後,是破見分也。相分屬色,見分屬心。此心即是能推測事理之妄心也。 

此妄心不能降伏,時時緣六塵緣影,即為法塵留礙。 

須菩提已得人空之慧,知三十二相非相,明得法身邊事矣。明得非相,破相也。 

明得見相非真,破見也。人法俱空,色心齊棄,即悟非空非色,非一非異之理。 

蓋色心二法,相待而有,離之不可,即之亦不可。 

若云離相,則色身未嘗不是法身。若云即相,則說法者不是色身。

真正法身不可以即相見,亦不可以離相見。即相見,謂之住相。離相見,謂之斷滅。

若即相而不住相,離相不落斷滅,於相中悟其非相,於色中悟其非色,則真知離相離色之妙理矣!

【本文】

須 菩 提 , 汝 勿 謂 如 來 作 是 念 , 我 當 有 所 說 法 , 莫 作 是 念 。 何 以 故 。

若 人 言 ,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 即 為 謗 佛 , 不 能 解 我 所 說 故 。 須 菩 提 , 說 法 者 , 無 法 可 說 , 是 名 說 法 。

爾 時 慧 命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 頗 有 眾 生 , 於 未 來 世 聞 說 是 法 , 生 信 心 不 。

佛 言 , 須 菩 提 , 彼 非 眾 生 , 非 不 眾 生 。

何 以 故 。

須 菩 提 , 眾 生 眾 生 者 , 如 來 說 非 眾 生 , 是 名 眾 生 。

【概論】

本分,乃承上云,不但身相非身相,即說法亦非說法。

就是以非法名法,破須菩提的對於法疑。 

以非眾生名眾生,破須菩提的對於眾生疑。

是名說法,可知於法,應無所住矣。 

是名眾生,可知滅度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矣!


【講義】

佛曰:「須菩提」乎!如來我,因機緣相感,隨人悟性,為之指點,初未嘗有法之念。

汝切勿說如來我,有心作此念頭,以此證法,開示於人,汝亦切莫作是念,什麼緣故呢﹖

因為設若有人,言佛有所說法,是乃淺見寡識,泥於文字,即無異於誹謗佛,不能了解我所說的道理故也。
佛又曰:「須菩提」乎!

如來我,所謂說法者,不是假於口說,要知真空妙理,本來無法,不過為眾生祛除外邪而說,

是名為說法而已!

這個時候,須菩提向如來佛言曰:世尊!恐未來眾生,於未來之世,聞此無法之法,無說之說,不能信解,能生信心否﹖

佛曰:眾生各具佛性,(故云非眾生)現尚未解脫,(故云非不眾生)這個緣故,就是眾生之所以為眾生者,不過未能了悟。

若能了悟,即可立地成佛,超出眾生之外,現猶未免眾生之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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