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人的興起

荷蘭於一五七九年,從西班牙的統治下獨立,建立荷蘭王國,並採行聯合英國的政策,快速取代了西班牙及葡萄牙的海洋霸權。這股新興勢力很快就蔓延到亞洲,一步步吞噬葡,西兩國的遠東勢力圈。英、荷為了開闢遠東的通商路線,採取兩個辦法:
一. 盡快奪取或消滅葡、西兩國既得的通商基地,所以編成英,荷海軍聯合艦隊,到處襲擊葡、西兩國的殖民地或通商路線,其中只有澳門、馬尼拉因駐軍善於防守,才不致為英、荷聯合軍所佔。
二. 自力新創殖民地,英國於一六○○年創設「英國東印度公司」,荷蘭跟進,也在一六○二年(明萬曆三十年)設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並設置其分公司於印尼爪哇的巴達維亞(Batavia)(今雅加達),統領殖民地統治和伸張遠東貿易的工作,特別是計劃開闢中國貿易和日本貿易。
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前一年,即一六○一年(萬曆二十九年),凡.聶克(Van Neck)到巴達維亞的時候,曾派遣佛勒斯伯爾亨(Gerosbergen)率領商船二艘駛往華南沿海,企圖打開中國貿易之門,並向明廷租借貿易基地。但是明廷不理,無功而返。

在歐洲,荷蘭和英國是新興國家,一六一九年,兩國再度訂立荷英防守同盟,以對抗西班牙、葡萄牙,並在遠東重新組織荷英聯合艦隊,控制貫通印度、中國、日本的亞細亞南北海洋交通路線,並肆行襲擊航行中的葡西船隻,封鎖菲律賓沿海,捕捉往來馬尼拉的中國戎克船。荷、英兩國以此海盜行為所劫掠的戰利品轉賣日本,獲取額外的利益。


圖 9 荷蘭海軍在十七世紀時使用的大砲組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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