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原住民大反抗1629

一六二九年六月十三日,大員第三任長官奴易茲派遣六十二名荷蘭士兵深入麻豆社搜捕「漢人海盜」。麻豆原住民自從紅毛人來後,殺害他們的同胞,又要獻地,又要繳稅,近來又強拉青壯年供其役使,令麻豆原住民從心裡厭惡這群外來的統治者荷蘭人;可是荷人的毛瑟槍十分厲害,使人不敢反抗。這次荷兵來社要求協助搜捕,麻豆社民也假裝努力協助,但運用對本地區地理的清楚認識,讓荷蘭士兵毫無所獲,四處奔波無功而返。在一天勞碌後的黃昏時分,荷蘭士兵結束搜索行動,歸途中到達麻豆河,河水不深許多陪伴的原住民熱心的先替士兵們拿槍,然後背著他們渡河,荷兵也不疑有他。及至半途,突然所有的原住民側身蹲下,將身上的紅毛兵一齊推落水中,順勢將他們強壓吃水,所有荷蘭士兵都被淹死。這六十二名被殺的荷人有下級商務員Carel Barelier及指揮官Jacob Hooman。
於是一六二九年後,荷蘭繪製的地圖中,在描繪魍港地區時,都將麻豆河稱為謀殺者之河(或叛逆者之河)。長官奴易茲獲知六十二人全數被殺後,大為震怒,但因日人濱田彌兵衛事件纏身,無法派兵討伐,因此耽擱下來。
麻豆社人為這場空前大勝利狂歡不已,其他地區的原住民也因此開始輕視荷蘭人的實力,揚言要把荷蘭人從大員趕出去。荷蘭長官普特曼斯在一六三三年金門料羅灣海戰失利,次年又遭海盜劉香襲擊熱蘭遮城,因此力求表現,遂於麻豆溪事件六年後展開報復。

在一六三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第四任長官普特曼斯親自率領四百七十五名荷蘭部隊及新港社原住民二千人攻擊麻豆社。戰事一面倒,在普特曼斯強力的要求下,荷蘭士兵見人就殺。原住民無力制止。麻豆社原住民戰士第一天就被殺死二百六十名,其他逃往森林深處,逃走不及的兒童婦女老人亦不能倖免。普特曼斯下令燒毀所有住家,計有三千戶房子全毀。麻豆社幾乎每家都有一人以上被殺。他們從來也沒想到世上有這樣殘忍的集體屠殺。十二月十九日,經全體社人同意,麻豆社向荷蘭投降,並獻上檳榔與椰子樹苗,表示他們放棄所有土地,完全接受荷蘭政府統治。
荷蘭人藉著這次的軍事行動,繼續威嚇其他地區的原住民。二個月後,有二十七社的原住民向荷蘭人投降並獻出土地。半年後,歸順荷蘭人的原住民增加為五十七社。荷蘭人至此完全控制了台灣西南部。

一六三五年(崇禎八年),普特曼斯進攻他卡拉陽社(Takayang, 位於大員東南方十二、三哩),全社付之一炬,附近各社大恐。嗣有放索(Pangsya,今高雄大社一帶)等七社相繼降荷。瑯矯社(有十六部落,為南部大社)也於一六三六年至大員與荷人訂約。
一六三六年,荷蘭人為求更多的殖民地,增加更多的財富對原住民大加進攻,蕭?社(佳里)、大目降(新化)、目加溜灣(安定)、多囉國(今東山)、諸羅山(嘉義)諸番社無法抵抗,故降之。但以貓兒干(今崙背鄉)為中心的華武龍、大波羅社均不服荷人的統治,小琉球社有眾千餘人,也被討滅。至是年年底,可謂南部已粗定,但荷人苛虐,土著多陽奉陰違,直至荷據未年,終未盡行順服。
平埔族社會尚未有原始國家之組織,雖有地域性之種族觀念,但並不嚴密,所以對東印度公司之反抗,只稱為反抗,或原始反抗,而不稱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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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騷亂華北、內陸

後金王朝努爾哈赤於一六○八年(萬曆三十六年,日本慶長十三年)建立國號。一六一八年,後金陷撫順,明朝命楊鎬經略遼東,次年(一六一九年)楊鎬損兵四萬。現在後金攻陷開原、瀋陽、遼陽直逼山海關。
一六三六年皇太極(太宗)改國號為「清」,自一五九九年奴爾哈赤仿蒙古文創作滿洲文,滿洲人為何不向近在只呎的漢人學習文字,反而是向蒙古人學習文字,理由很簡單,就是受到長城的阻絕,長城是中國歷史的國界,長城之外是番邦,根本不與交通,如此滿洲人就無法漢化,所以向蒙古人學。自從滿人自有文字以來才不過是三十八年便建立帝國。再經九年一六四四年便入主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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