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王國、台灣王 

一六六四年(永曆十八年、清康熙三年)三月鄭經失去大陸後來台,又永曆帝業已被弒,乃謹守藩封,廢東都,以「東寧」稱全台灣,並以「東寧國王」自稱,但仍然使用「招討大將軍」的印信,「永曆」年號,在與凊廷大臣明珠的書信中,也自稱「建國東寧」。外國文書稱他為「台灣王」「 The king of Tyawan ( Taiwan ) 」,這是台灣史上漢人建立的第一個王朝。在西方史書上對鄭氏王朝述說較詳,因從鄭芝龍開始六十餘年間,在東亞國際舞台上,扮演極重的角色。

行政區除承天府外,鄭經升天興縣與萬年縣為天興州、萬年州。 又於澎湖安撫司外加南北路兩安撫司,這是東寧王國的一府、兩州、三司。以陳永華為總制,掌理國政,陳永華治國方法與目標為:十年成長,十年教養,十年成聚,三十年與中國相甲乙。在陳永華的的籌劃輔佐下,設吏、兵、戶、禮、刑、工計六部的行政機構。
一六七五年他更定官制後,下屬都對他妀稱「臣」而上奏,不再使用「卑職」。
對理蕃事務,土蕃部落設之為社,社置酋長,以社中頭目任之。計有四十六社。
在柴頭港(今台南市北區大甲里)建燒磚火窯。
以承天府為中心,建十字街,分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坊置簽首,理庶事。制鄙為三十四里。里有社,社置鄉長,十戶為牌,設牌首,十牌為甲,置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
種植甘蔗,製糖,建糖?,自給之餘運銷日本、呂宋。
開闢新鹽場在永寧瀨口(今台南市南后喜樹南),改煎煮法為日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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