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銘傳的近代改革必然需要大量的金錢,所以將兩百年來的積弊如「隱田」下手而實施「清丈土地」和「清理賦課」。
劉銘傳一到台灣後就把「奏請丈量台灣田畝清查賦課摺」上書北京,說明滿清據台時期在台灣的土地制度和苛重的課征。於一八八七年五月八日滿清北京政府諭准移諸實行。劉銘傳接旨後在同年六月,告示民眾,闡明清丈趣旨,並附示「清丈章程」
這種良好的土地制度是為全民著想的,但是首先受害者就是靠不良制度下的特權份子,這些特權份子不甘利益受損,就聯合台灣的土豪劣紳拚命的反擊。反擊之強導至劉銘傳無法在台續任其巡撫之職。況且歷來的貪官污吏和土豪劣紳之類來擔任清賦工作,做賊的要來捉賊,因而發生許多意想不到的弊端,反而害慘了台灣本地人。其不良的作業如下:
1. 查定田地的等則及賦課時,過於苛酷又不公平。
2. 認定土地所有者時,不切實際,並且賄賂白畫公然橫行。
3. 發給土地權利書時,缺乏公正,引起被騙取土地的計不勝數。
4. 測量土地時,所使用的尺度不統一,由此貪官藉題自飽私囊。
其惡劣的程度引起民眾的反彈到不惜自己的生命,來爭取公平,如施九緞起義等。如此引起劉銘傳的窘困,所以他在職六年有餘,一八九○年(光緒十六年)七月,被迫辭去台灣巡撫職務。接任的邵友濂,把劉銘傳時代的各種近代改革事業幾乎都撤消。
總言之,劉銘傳的新政,雖然在各方面均有相當成績,但這基礎是建立在很不穩定的政治.經濟上。他並不把滿清政府在二百年間所種下的殖民地與封建的社會結構從根底拔掉,而僅是在社會表面加添一些近代建設而已。因此,其所謂的「近代改革」所具有的脆弱性和無根底性,沒有經過多久就見到停滯或崩壞。台灣的土地仍然掌握在大租戶、小租戶手裡,而佔絕大多數的台灣本地農民,生活依舊一貧如洗。貪官污吏仍不改其本質,以台灣為搖錢樹,況且新的事業所託非人經營不善,所以米.糖.樟腦.茶葉.煤炭.製鹽等百業皆不見得有獲其利。在財政方面,稅收是增加到達年收二百餘萬兩,但實際上仍由大多數的台灣本地人所承擔。這又加強了滿清北京政府對台灣的殖民統治,及鞏固稅源而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
劉銘傳在台推動新政有高度的困難與阻力,又他的身體在對太平天國作戰時,頭部受到嚴重的槍傷,加上眼病,西醫診治幾近目盲的眼疾。曾二次上書朝近請求他開去福建巡撫本缺,專辦台灣防務。
一八九○年由於醇親王奕匡病重,幾度不省人事,在朝勢力迅速消退,其他派系對劉銘傳展開攻擊,此時李鴻章以沉默與迴避,陷劉氏於不顧。
在十月五日,軍機官員決定以台灣煤礦招商承辦章程中種種的缺失,交由吏部,對他提出革職處分,但做出革職留任的裁決。醇親王奕匡在一八九一年一月二日去世,於是劉銘傳在一月七日第三次呈上開缺摺,求朝廷准許他辭職。一八九一年五月三十日劉銘傳正式收到諭令,交接。六月四日歸去,結束六年在台歲月。
在清日甲午戰爭時,劉銘傳一度有意應李鴻章之邀,重披戰袍,然而當時掌權的軍機大臣翁同龢,素忌淮軍,刻意打壓劉銘傳,所以也就退隱山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