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人民為蛇蠍的公投法

立法院在國親泛藍的控制操盤下,將原本為人民取得更大權利的公投,以偷天換日的手法變為視人民為蛇蠍的公投法。有人稱為是鳥籠公投法,但是在研讀台灣歷史中也有類似的現象。
滿清據台之初,康熙帝根本不要台灣,但在施琅不斷苦苦要求下,有條件的將台灣收入版圖。條件有許多,但是下列三點有如目前立法院所通過的公投法,滿清將台灣視為敵境,台灣人民視為敵人的條文如下:
1. 所派出的官兵任期三為限。
2. 不准攜眷,以便家眷成為人質。
3. 台灣不許築城,以便清軍入侵。
任期裋則官吏與士兵不易與台灣人打成一片,成為反清的力量。不准攜眷是將派往台灣人員的眷屬留在中國成為人質,先防範到台灣的人。台灣不許築城其目的更是明顯,就是整個台灣就是敵境,在敵境築城則替台灣人建起防禦工事,滿清是根本視為眼中釘。
以上歷史的軌跡,現在各位看官來觀察國親泛藍所加工製造出來的與民為敵的公投法。就是本文所稱的「視人民為蛇蠍的公投法」。
行政部門不得提公投與刑責,追償經費等規定。有如將眷屬視為人質的不准攜眷的預防措施。排除公投制憲,設置依政黨比例組成之審議委員會審核公投。就是不許築城的翻版。
剝奪人民行使直接民主權利、又將國會凌駕於人民之上的國會擴權、國會獨裁。這也是十七世紀的「台灣不許築城」,以便讓清軍從中國可以輕易攻台。又國民黨與親民黨進一步封殺行政院「諮詢性公投」,將公投發動權移轉到國會,又有關公共設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公告結果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這與滿清據台的方法有異曲同工之妙,難怪滿清據台時間有一百三十八次的人民武裝起義,三年小反五年大反的諺語猶言在耳,如今二十一世紀,民主社會的台灣竟然可以看到如此倒退的奇景。
這個的法案通過,基本原因是朝小野大,在野的國民黨與親民黨根本無視人民的存在,設立這麼一個與民為敵的法律。換句話說國民黨與親民黨視全体台灣人為敵,視台灣人為蛇蠍。
各位看官,十七世紀的台灣人就勇敢面對強權的壓制,如今民主業已深植人心,只有更加激烈的反彈。
國親泛藍尚迷惑在有民眾滿意立法結果,這群滿意者並非台灣人,若是台灣人則是分不清主人與奴隸之人。有經人一點即可覺醒,此時業已無人願意作奴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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