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訪美時又出聲恫嚇台灣,並陳列出有五百枚飛彈對準台灣。在這種情況下美國總統布希仍然重申支持「台灣關係法」,因台灣關係法其中有明確白表示 : 「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 任何試圖以和平手段以外之方式,包括經濟抵制或禁運,決定台灣之未來,將被認為乃 對西太平洋和平與安全一項威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法中並明白規定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如此可謂美國一貫的立場即是協防台灣,也就是捍衛台灣。
美國為何如此做,美國為何對台灣情有獨鍾,我們從歷史上的軌跡來了解一二。
1941 年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直接攻擊美國。但到了 1942 年春,發生了美日最重要的中途島之役。這個中途島戰役扭轉了戰爭的方向,四艘日本航空母艦沉屍海底,終止了日軍前進,日本從進攻變成防守。美國的領導階層都了解戰爭的勝利是時間而已,美國美國海軍太平洋艦隊總司令尼米茲海軍上將設計出一套跳島戰術。在跳島戰術中尼米茲及美國羅斯福總統都贊同越過菲律賓,直接攻擊台灣,因台灣擁有四十個日本師,武器人員齊備,若打下台灣,切斷日本與南洋的補給線,讓菲律賓的日軍自生自滅,然後跳過琉球群島直搗日本本島。這個計畫羅斯福總統亦贊同。但是當時率領西太平洋部隊的麥克阿瑟所反對,他堅持進攻菲律賓,這樣可以了結自已的心願。如此台灣免除了一場美軍登陸戰。
但是 1945 年日本向盟軍無條件投降後,凡是經由美軍所佔領的土地,全部都由住民自決,如 馬紹爾群島、 所羅門群島 等中太平洋群島,及南太平洋群島新幾內亞、菲律賓等,及西太平洋群島的沖繩島全都獨立成國,或則住民自決歸屬如沖繩。惟獨當時 麥克阿瑟指揮蔣介石來台灣,其任務是把日軍繳械,三個月後就必須撤軍回中國,但中國進入台灣後就不撤離,並順勢殖民式的佔領。其後又發生韓戰,使得台灣進入了美國不願見到的台灣人民遭受到極權恐怖統治。
任何人都知道戰爭是美國人打的,但是勝利的果實卻由無關的第三者來享受,這第三者不但有領土野心,更有奴役的事實,將高國民所得的台灣交與這在生活水準、文化水準、道德法律標準差距甚遠的蔣介石政權。所以美國歷任的執政者都不願看到使台灣再度淪落給不民主、不自由的中國來佔領。因此台灣關係法得以歷久彌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