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殺

 

舊金山和約與開羅宣言

開羅宣言是發生在1943年大戰尚未結束前,美、英、中三國領袖在開羅的會談,當時並沒有簽字所以稱為宣言,不然會稱為協定,很明顯的宣言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彼此沒有交集。波茨坦宣言亦復如此。
舊金山和約是發生在1951年9月8日由48國簽署,並約定在1952年4月28日生效。所以舊金山和約是有效力的,超越過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甚多。對台灣的歸屬在舊金山和約中是有明確的述明,即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雖然並沒有述明由何國接手或由台灣人自治,但也明確地顯示台灣依然是由主要戰勝國美國的管轄之下。

違法的台灣光復節

日本在1937年侵略中國,稱為中日戰爭,當時只有二國相戰,不含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內。經過四年到了1941年日本發動珍珠港偷襲,才發生了太平洋戰爭,美國在1941年12月8日對日本宣戰,這才使美國捲入與日本的戰爭,美國宣戰後的次日中國才對日宣戰。也就是中國才介入第二次世界大戰。
在太平洋戰爭中,只有美國出兵出力,打敗日本,中國自身難保的情況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日本突然宣佈投降,於是中國就站在美國這邊成為戰勝國。接下來是美國麥克阿瑟將軍命令蔣介石到台灣,代替美國執行接受日軍投降,及接受日軍裝備。請注意蔣介石的國民政府當時尚在重慶內陸,而沿海各省都為日本所佔領。雖然與日軍作戰,但局限內陸,就是「中國戰區」,也只有挨打的份,沒有戰勝日本。眾所周知太平洋戰爭是美日兩國的戰爭,中國根本沒有出過一兵一卒進入太平洋。 所以中國也稱為戰勝國是因跟了美國的尾巴才免強稱為次要戰勝國。
八月十五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但是蔣介石還要花上二個多月的時間,才有辦法將一小部份的軍隊運送到台灣,其中要靠美國海軍運送才得來到台灣。蔣介石部隊來到台灣居然是以征服者的姿態出現,對台灣人口稱同胞其實根本是以異族相待,這就是族群分裂之始。於是將十月二十五日定為台灣光復節。
上圖是在台灣的受降儀式,上面有四國的國旗,美國、蘇聯、英國及中華民國。(圖片由李攸峰教授提供)
請問台灣當時是在日本的國土的一部份,戰敗的日本其土地被他國所侵佔,對台灣人民是不能稱為「光復」。就算從中國人的立場而言,台灣在1895年滿清政府以合法割讓土地的方式給于日本,中華民國根本沒有擁有過台灣的主權,既然沒有擁有過台灣何以稱為「光復」。
所以十月二十五日不能稱為光復節,應更改名稱,有人建議為「軍事佔領日」才正確。

二二八大屠殺

自1945年10月25日起軍紀極差又識率極低的中國兵及貪官?吏一群一群來到台灣,僅僅經過一年三個月,在1947年2月28日全台灣就爆發228革命。與滿清政府來比較,滿清統治台灣也要經過了十三年至1696年(康熙35年)才發生局部地區的吳球之起義事件。為何國民黨部隊只經過這麼短的時間台北人就起來抗暴,緊接著新竹、台中、嘉義、高雄、基隆馬上跟進,於是全體台灣人都站出來抗暴。? 台灣人不了解與中國人在終戰時的差異極大,記得常聽到在上海租界區的公園,懸掛一個招牌「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為什麼中國人要受到西方人的歧視,並且歸類與狗同級。先說狗為什麼不能進公園? 理由只有一項,即是狗是隨地大小便。? 先進的台灣人看不慣由落後的中國人的生活習性,並且由這種落後民族來統治,中國人無論在各方面無法與台灣人比擬,結果就是展開全面大屠殺。
蔣介石由中國派來大軍21師,用比對付敵人更兇殘的方法屠殺台灣人。下毒手的對象竟然是口口聲聲所呼喊的「同胞」,接下來並且這是有計畫的集體屠殺,殺的大都是領導階層的精英,高級知識份子。於是國民黨軍在台灣將人口最尖端的3%消滅,如此台灣自然就沒有領導人,於是台灣這個地方就好管了。又當時掌生殺大權的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公開說出:「寧可枉殺99個,只要一個真正的就可以」,就憑這句話即可了解中國人毫無人權可言,先進台灣民族受到低文化水準的中國人來統治管理,註定是個悲劇。
近日網路發達,以前看不到的現在可以透過網路看到,若各位到 http://228.sayya.org/? 這個網址是「228慘案紀實影片」裡面有千真萬確第一人稱的述說。
以下幾則提供參考:
中華民國國民黨的軍隊居然使用國際禁用殺傷力非常高的「達姆彈」(Dum-dum)來對付手無寸鐵的台灣民眾。達姆彈在1899年的海牙公約中明文規定,在戰爭中禁止使用這類子彈。因為普通子彈打到人體,不是穿透就是留在人體中,但是達姆彈打到人體,會在人體裡面爆開,造成人體組織的破壞,並將器官扯出體外的情形,等於再度更嚴重的傷害,這是沒有人性的子彈,所以禁用。但是中國人卻大力使用來對付台灣人,這是對付同胞的方法嗎?
有一位徐世通先生當二二八時他正在台北的延平大學就讀。他說台北市猶如戰場,同時察覺到這所台灣人所設立的延平大學,在中國人管理下,這所大學成了延平中學。
中國兵將台灣人無緣無故集體槍殺,通常在槍殺前先將台灣人的口袋掏空,再將手錶拔下,西裝及長褲脫下,鞋子也不放過,然後槍殺。所得的衣物進入落後中國兵的私囊。
也有發生砍人頭的事,也有活埋的慘事。又中國兵看不順眼的人,每人用鐵線穿過手掌,九個人一串,也有將鐵線穿過腳跟。如此讓台灣人站在海邊,一陣的槍聲之後,全部的人落入海中。如此也算是淹滅証據。但是就有一位幸運兒,如此的遭遇下,居然有位生還者,他是林木杞先生,他顯示出他的手掌,皮膚呈現出受過傷的傷痕。他說中國兵是用布袋針穿過他的手掌。
中華民國國民黨軍將人綁走後,傳回家中親人的字條,上面寫著「請給來人3000元,不用等我回來」這是對無辜人犯家屬的敲詐。台灣全島四處都有眾多被槍殺的人,他們的屍體有的下海無處覓,有的棄屍橋下、河邊、橋上、公園,大都是屍體亂置,絕無通知死者家屬前來收屍,根本毫無人權可言。尚有許多看不到的地方,躺著一群群台灣精英,這讓台灣人的優秀傳統無法繼承,發生嚴重斷層,讓台灣人四十年抬不起頭來。就是大量的屠殺死亡所造成的後果。
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不禁要問美國”What are you doing” 為何老美將先進的台灣人交給落後的中國人來管,以致發生這種慘無人道的大屠殺。

二二八屠殺的後遺症

二二八屠殺之後有一大群受害者,受害者親身遭受到危害生命的經歷時,會產生強烈的恐懼和無助感。這種恐懼和無助感在精神科學的定義稱為「後創傷症候群」或「後創傷緊張症」 (Pos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這種「後創傷症候群」,會發生在二二八事件的受害者並延伸到其家屬。這種病進一步的發展是,不但發生在受害者及其家屬,也會發生在目睹屠殺或聽到慘案的人。若產生強烈情緒反應的人,都有可能罹患這種「後創傷緊張症」。
當中國軍隊肆意進行屠殺,若親眼見到會產生劇烈的恐懼和無助感。這種感覺也會擴散至經常接觸談話對象的親朋好友,所以在台灣人之間瀰漫劇烈的恐懼和無助感。這都是二二八屠殺的後遺症。
台灣人原本的認知是凡是政府官方其行為準則是會依照法律的規範從事,那曉得,落後的中國人沒有法律觀念,有「槍桿子出政權」、「寧可枉殺99個,只要一個真正的就可以」,這種的行為準則的政府。那還有人權可言。這一大堆慘案發生,全體台灣人受到無比強烈的創傷衝擊。這些創傷是自己經驗到、目擊、或被迫面對許多種牽涉到死亡、嚴重身體傷害。會產生強烈的害怕、無助感、恐怖感。這群受害者就可能罹患「後創傷症候群」。
受害者會身不由己地反覆一再想到、夢到或感受到痛苦,讓創傷的回憶一再闖入心頭。如此任何與創傷有關或類似的事物、象徵或思維,都會引起受害者的心理上的痛苦。於是有人以逃避與創傷有關的思想、感受、談話。或逃避會引發創傷回憶的活動、人及物。並對前途抱以悲觀的態度。
以致在日常生活中,台語歌曲、歌仔戲含有大量充斥悲戀、痛苦、命運的無奈,卻又必須忍耐的情節。這與二二八大屠殺有絕對的相關。這就是呈現了台灣人被壓抑的集體意識的「後創傷症候群」。國人歷經六十年尚在這「後創傷症候群」的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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