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土地開發,下列數字可做為參考之用。在滿清據台時期,因貪官橫行農民的對策就是將許多田地隱藏起來,稱為「隱田」。田地是無法隱藏的,隱藏是針對滿清的稅收。當然算不出的許多「隱田」或所謂私墾地,所以實際上的數目還更多。
年 代 田 園 合計
一六八三年鄭氏降清時 7,530甲 10,919甲 18,449甲
一七一○年康熙未葉 9,161甲 20,949甲 30,110甲
一七三五年雍正年間 14,774甲 38,088甲 52,862甲
一七四四年乾隆年間 14,874甲 38,310甲 53,184甲
一八八八年劉銘傳土地清丈只限安平.鳳山.嘉義.雲林.恆春等台灣南部
約180,000甲
一八九五年日本據台時 約450,000甲
一九○五年兒玉.後藤時代 633,000甲
一九四五年日本敗退時 880,000甲
一九六一年蔣氏政權統治下 528,000公頃 223,000公頃 871,000公頃
一九七四年蔣氏政權統治下 517,000公頃 397,000公頃 911,000公頃
「註:一甲 明代中國約11畝 約2934坪 日本的約一町步= ○。九六公頃」
到了一八七五年(光緒元年),滿清政府終於撤廢封山.禁墾政策,並設置「撫墾局」於大科崁,擬以獎勵東部的移民與開拓。但是這些地方早就有漢人移殖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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